[發明專利]一種基坑支護體系及其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350543.1 | 申請日: | 2020-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5603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15 |
| 發明(設計)人: | 付增;程鵬;李洋;于少輝;白中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工程裝備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鄭州優盾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1125 | 代理人: | 張真真 |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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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坑 支護 體系 及其 施工 方法 | ||
1.一種基坑支護體系,包括頂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頂架(1)與伸縮件I(8)連接,伸縮件I(8)設在預埋在地面的縱向地梁,頂架(1)與底架(2)連接,底架(2)的外側設有護板(4),底架(2)下方為基底開挖面,在基坑開挖過程中伸縮件I(8)控制護板(4)同步下移形成支護;所述的底架(2)包括豎向支撐(5),水平支撐(6)縱向連接在豎向支撐(5)之間,連接支撐橫向連接在對稱的豎向支撐(5)之間,豎向支撐(5)的外側設有護板(4);豎向支撐(5)與連接支撐之間設有伸縮件II (11),伸縮件II (11)采用伸縮油缸,底架(2)的連接支撐與伸縮件III (12)配合,在底架( 2 ) 提升時,伸縮件III (12)提供向上的輔助頂撐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標準架(3),標準架(3)的外側設有護板(4),頂架(1)與底架(2)、標準架(3)均可拆卸配合,標準架(3)之間、標準架(3)與底架(2)均可拆卸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護板(4)設在底架(2)、標準架(3)對稱的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標準架(3)包括豎向支撐(5),水平支撐(6)縱向連接在豎向支撐(5)之間,對撐件(7)橫向連接在對稱的豎向支撐(5)之間,豎向支撐(5)的外側設有護板(4)。
5.一種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序:
步序1:場地平整;
步序2:將伸縮件I(8)安裝在地面上,將頂架(1)安裝在伸縮件I(8)上,將底架(2)安裝在頂架(1)上;
步序3~5:進行土方開挖,伸縮件I(8)驅動底架(2)下放,底架(2)側部的護板(4)對土體進行支護,開挖直到基坑底部;
步序6~8:鋪設施工基坑內的襯砌結構,并通過地面上的伸縮件I(8),提升底架(2);
步序9:繼續提升,并進行覆土回填;
步序10:拆除支護體系;
步序11:回填覆土,恢復地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序1中,施工導向定位槽(10),步序2中,底架(2)側部的護板(4)下放在導向定位槽(10)內。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序3~5中,利用開挖順序和兩側的伸縮件I(8)進行糾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序4中:開挖一定坑深后,拆除頂架(1)與底架(2)之間的連接,并在頂架(1)與底架(2)之間加裝標準架(3),標準架(3)側部的護板(4)對土體進行支護,并繼續進行開挖;步序5中:開挖一定坑深后,拆除頂架(1)與最頂部的標準架(3)之間的連接,并在最頂部的標準架(3)與頂架(1)之間加裝標準架(3),依次重復,直到基坑底部;步序6~8中:分段提升底架(2),依次拆除最頂部的標準架(3)。
9.根據權利要求5或8所述的基坑支護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序6中:鋪設底板防水保護層、底板側墻防水,綁扎底板及部分側墻鋼筋,澆筑混凝土;步序7中:待混凝土強度達到后,開始提升底架(2);步序8中:依次鋪設側墻防水,綁扎側墻鋼筋及澆筑混凝土,直至完成頂板澆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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