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長鏈支化型聚丙烯抗沖共聚物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344231.X | 申請日: | 2020-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4311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1 |
| 發明(設計)人: | 董金勇;張志箭;秦亞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08L23/14 | 分類號: | C08L23/14;C08L23/16;C08F210/06;C08F210/16;C08F23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兵;戴香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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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長鏈支化型 聚丙烯 共聚物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長鏈支化型聚丙烯抗沖共聚物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在催化劑的存在下進行丙烯與第一a-烯烴或乙烯的第一共聚合反應,然后往聚合反應體系中通入第二a-烯烴或乙烯,進行丙烯與第二a-烯烴或乙烯的第二共聚合反應,其特征在于,第一共聚合反應和第二共聚合反應在通式為R1SiX2R2的有機硅烷的存在下進行,且相對于100重量份的第一共聚合反應單體和第二共聚合反應單體的總用量,所述有機硅烷的總用量為0.001-20重量份,通式中,R1為C2-C20的a-烯烴,X為鹵素,R2為C1-C20的直鏈、支鏈或異構化的烷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硅烷不包含在所述催化劑成分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R1為C2-C20的a-烯烴,X為鹵素,R2為C1-C20的直鏈、支鏈或異構化的烷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硅烷為9-癸烯基甲基二氯硅烷、9-癸烯基乙基二氯硅烷、8-壬烯基甲基二氯硅烷、8-壬烯基乙基二氯硅烷、7-辛烯基甲基二氯硅烷、7-辛烯基乙基二氯硅烷、6-庚烯基甲基二氯硅烷、6-庚烯基乙基二氯硅烷、5-己烯基甲基二氯硅烷、5-己烯基乙基二氯硅烷、4-戊烯基甲基二氯硅烷、4-戊烯基乙基二氯硅烷、3-丁烯基甲基二氯硅烷、3-丁烯基乙基二氯硅烷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機硅烷為3-丁烯基甲基二氯硅烷、4-戊烯基甲基二氯硅烷、5-己烯基甲基二氯硅烷、6-庚烯基甲基二氯硅烷和7-辛烯基甲基二氯硅烷中的至少一種。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第一共聚合反應單體和第二共聚合反應單體的總用量,所述有機硅烷的總用量為0.04-2.6重量份。
7.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劑為Ziegler-Natta催化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Ziegler-Natta催化劑中的有機鋁化合物與外給電子體的摩爾比以鋁/硅比計為1:1-100:1。
9.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a-烯烴為丁烯-1、戊烯-1、己烯-1、庚烯-1、辛烯-1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a-烯烴為丁烯-1、戊烯-1、己烯-1、庚烯-1、辛烯-1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共聚合反應中,以所述丙烯與第一a-烯烴或乙烯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第一a-烯烴或乙烯的加入量為1-10重量%。
12.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共聚合反應中,以所述丙烯與第二a-烯烴或乙烯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第二a-烯烴或乙烯的加入量為1-99重量%。
13.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共聚合反應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第一共聚合反應單體,氫氣的用量為0-10重量份。
14.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二共聚合反應中,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第二共聚合反應單體,氫氣的用量為0-1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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