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博弈模型的決策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336738.0 | 申請日: | 2020-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8039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8 |
| 發明(設計)人: | 余玉剛;梁樑;鄭圣明;郭曉龍;孫李波;余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6F30/20 | 分類號: | G06F30/20;G06Q30/02;G06F1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靜 |
| 地址: | 230026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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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博弈 模型 決策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基于博弈模型的決策方法及裝置,該方法先對平臺零售企業捆綁銷售博弈模型進行分析,得到約束條件和最優解計算關系式,將約束條件和最優解計算關系式參與到產品的生產商的利潤博弈模型的最優博弈結果的求解中,利用非線性迭代算法,使生產商的利潤博弈模型基于約束條件,進行求解結果的迭代,直到求解得到產品的生產商的利潤博弈模型的最優博弈結果,提高求解的準確性,在此基礎上,在各個最優博弈結果符合約束條件的情況下,將各個最優博弈結果輸入到最優解計算關系式,實現對復雜博弈模型的分析,并實現平臺零售企業捆綁銷售博弈模型與生產商的利潤博弈模型的嵌套求解,保證分析的準確性,進而保證決策結果的準確性。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決策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基于博弈模型的決策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發展,電子商務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互聯網已經成為零售行業不可或缺的銷售渠道,同時互聯網在線銷售帶來了新的零售形式,平臺零售形式。使用平臺零售形式的企業經常將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的產品捆綁在一起進行定價和銷售。
在對兩種產品進行捆綁銷售時,可以通過構建由生產商之間的博弈模型和平臺零售企業與生產商之間的博弈模型組成的復雜博弈模型,并對復雜博弈模型進行分析,得到捆綁銷售的策略。
但是,目前常見的是采用一階求導的方法對單個博弈模型進行分析,若將一階求導的方法應用于復雜博弈模型,會存在分析不夠準確,導致決策結果準確性低的問題。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基于博弈模型的決策方法及裝置,以達到分析的準確性,進而保證決策結果的準確性的目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基于博弈模型的決策方法,該方法包括:
獲取預先構建的平臺零售企業捆綁銷售博弈模型,對所述平臺零售企業捆綁銷售博弈模型進行分析,得到約束條件和最優解計算關系式;所述平臺零售企業捆綁銷售博弈模型為用于表征平臺零售商決策多個產品的捆綁銷售價格和生產商決策各自產品零售價格之間博弈的斯坦克伯格模型;
獲取預先構建的各個所述產品的生產商的利潤博弈模型,所述產品的生產商的利潤博弈模型為用于表征所述多個生產商決策各自產品零售價格之間博弈的納什模型;
基于所述約束條件和所述最優解計算關系式,利用非線性迭代算法,獲得各個所述產品的生產商的利潤博弈模型的最優結果,作為最優博弈結果;
判斷各個所述最優博弈結果是否符合所述約束條件;
若符合所述約束條件,則將各個所述最優博弈結果輸入到所述最優解計算關系式,得到最優解,將所述最優解作為平臺零售企業捆綁銷售的決策結果。
優選的,所述預先構建的平臺零售企業捆綁銷售博弈模型,包括:
maxp12πR=(p12-(1-θ)(p1+p2))((2-p12)2-(1-p1)2-(1-p2)2)/2+θ(p1(p12- p1)(1-p1)+p2(p12-p2)(1-p2))
,所述表示決策捆綁銷售產品的最優價格,πR表示平臺零售商的利潤,p12表示第一產品和第二產品捆綁銷售的價格,p1表示第一產品單獨銷售的價格,p2表示第二產品單獨銷售的價格,θ表示平臺零售企業的傭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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