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加工設備與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327449.4 | 申請日: | 2020-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8758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4 |
| 發明(設計)人: | 陳欽典;黃文麟;葉容凱;張云豪 | 申請(專利權)人: | 全鴻精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15/00 | 分類號: | C03C15/00 |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景弘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19 | 代理人: | 黃以琳;張忠波 |
| 地址: | 中國臺灣***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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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加工 設備 方法 | ||
1.一種玻璃加工設備,包括:
一前處理區;
一霧化處理區,設置于該前處理區之后,該霧化處理區包括一瀑布式噴嘴;
一后處理區,設置于該霧化處理區之后;
多個扇形噴嘴,分別設置于該前處理區與該后處理區;及
一輸送通道,適于輸送一玻璃,是水平設置,依序穿過該前處理區、該霧化處理區與該后處理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加工設備,其中,還包括多個清洗區,分別設置于該前處理區之后、該霧化處理區之后與該后處理區之后。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加工設備,其中,該扇形噴嘴還設置于該清洗區中。
4.一種玻璃加工的方法,包括:
S20:對一玻璃噴灑一前處理藥劑;
S21:清洗該玻璃;
S30:對該玻璃澆淋一霧化藥劑,該霧化藥劑是以瀑布形式形成液墻澆淋該玻璃;及
S31:清洗該玻璃;
S40:對該玻璃噴灑一后處理藥劑;
S41:清洗該玻璃
其中,在步驟S20至步驟S40中,該玻璃均為水平放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加工設備,其中,還包括:
S10:提供該玻璃;
S11:清洗該玻璃;
S12:降低該玻璃之厚度;
S13:清洗該玻璃;及
S14:在該玻璃的非加工面貼上一保護膜。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加工設備,其中,在步驟S12中是將該玻璃泡入一蝕刻液體中降低該玻璃的厚度。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加工設備,其中,還包括:
S50:將該玻璃泡入一蝕刻液體中;及
S51:清洗該玻璃。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加工設備,其中,還包括:
S10:提供該玻璃;
S11:清洗該玻璃;
S12:在該玻璃的非加工面貼上一保護膜;
S13:清洗該玻璃;及
S14:降低該玻璃之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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