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折疊屏裝飾組件以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312070.6 | 申請日: | 2020-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0345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14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明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M11/04 | 分類號: | F16M11/04;F16C11/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唐雙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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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 裝飾 組件 以及 電子設備 | ||
1.一種折疊屏裝飾組件,用于保護電子設備柔性屏的邊緣,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屏裝飾組件包括:
第一裝飾件,設置于所述柔性屏的顯示面,且沿著所述柔性屏的非折疊區域的邊緣設置;
第二裝飾件,設置于所述柔性屏的顯示面,且沿著所述柔性屏的非折疊區域的邊緣設置;
連接件,包括壓合部和折疊部,所述壓合部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第一裝飾件和所述第二裝飾件,所述折疊部沿所述壓合部靠近所述柔性屏邊緣的一側朝向背離所述顯示面的方向延伸形成,所述壓合部、所述第一裝飾件以及所述第二裝飾件配合完全環繞所述柔性屏的邊緣;
其中,所述連接件部分設置于所述柔性屏的顯示面,且位于所述柔性屏的折疊區域的邊緣,并隨著所述柔性屏折疊而同步折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裝飾件包括第一上端部以及第一下端部,所述第二裝飾件包括第二上端部以及第二下端部;所述連接件包括第一連接件和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一連接件設置于所述第一上端部與所述第二上端部之間并連接所述第一上端部與所述第二上端部,所述第二連接件設置于所述第一下端部與所述第二下端部之間并連接所述第一下端部與所述第二下端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端部靠近所述柔性屏的一側設置有第一限位部,所述第二上端部靠近所述柔性屏的一側設置有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一連接件的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滑槽和第二滑槽;所述第一滑槽與所述第一限位部配合、所述第二滑槽與所述第二限位部配合,以配合所述第一連接件的同步折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端部靠近所述第一連接件的一側呈臺階結構,所述臺階結構遠離所述柔性屏的臺階面朝向所述柔性屏方向延伸形成所述第一限位部,所述第一限位部容納于所述第一滑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合部壓接于所述柔性屏的折疊區域的顯示面的邊緣,所述折疊部抵頂于所述柔性屏的邊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部在垂直于所述壓合部的方向上間隔設置有多個缺口,所述缺口在所述折疊部靠近所述柔性屏的非顯示面的一側朝向所述柔性屏的顯示面凹陷形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支撐件,所述支撐件設置于所述柔性屏的非顯示面,且所述支撐件支撐于所述柔性屏的折疊區域。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與所述支撐件配合夾持所述連接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伸出所述柔性屏的端部開設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槽在所述支撐件靠近所述固定件的一面朝向所述柔性屏的非顯示面方向凹陷形成,所述安裝槽用于安裝固定所述固定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包括固定部和夾持部,所述固定部在所述夾持部靠近所述支撐件的一側朝向所述支撐件延伸形成,所述固定部與所述安裝槽配合以固定所述固定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持部包括第一夾持部和第二夾持部,所述第一夾持部和所述第二夾持部在垂直于所述柔性屏方向上呈斷差設置,所述第一夾持部壓接于所述連接件遠離所述柔性屏的一面,所述固定部設置于所述第二夾持部。
12.根據權利要求8-11任一項所述的折疊屏裝飾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包括多個支撐條,多個所述支撐條在遠離所述柔性屏折疊區域的邊緣的端部均呈扇形,且依次排列設置,以配合所述柔性屏的折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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