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駕駛輔助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224592.0 | 申請日: | 2020-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4639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9 |
| 發明(設計)人: | 阿迪提亞·馬哈揚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R1/00 | 分類號: | B60R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韓登營;蔣國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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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駕駛 輔助 裝置 | ||
1.一種駕駛輔助裝置(10),該駕駛輔助裝置(10)用于對移動體(12)的駕駛進行輔助,其特征在于,
具有視覺傳感器(44、44a~44g)、偏振濾光器(76、76a~76g)和自動調整部(70、74),其中,
所述視覺傳感器(44、44a~44g)檢測所述移動體的周圍的物體(98、102);
所述偏振濾光器(76、76a~76g)被設置于所述視覺傳感器;
所述自動調整部(70、74)將所述視覺傳感器檢測到的位于所述移動體的周圍的物體中的1個物體(98)確定為所述偏振濾光器的調整對象,且確定所確定的所述調整對象中的、能使光透過的透光部件區域(106),且針對所確定的所述透光部件區域來自動調整所述偏振濾光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整對象是位于搭載所述駕駛輔助裝置的本移動體(12)的周圍的物體中的、具有所述透光部件區域的其他移動體(98),
所述自動調整部針對駕駛員乘車區域(108)來自動調整所述偏振濾光器,其中所述駕駛員乘車區域(108)是所述透光部件區域中的、所述視覺傳感器能檢測到所述其他移動體內的駕駛員(100)的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動調整部使用由所述本移動體具有的自身位置確定裝置(24、52)所確定的該本移動體的自身位置信息來推定所述駕駛員乘車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動調整部自動調整所述偏振濾光器,以使所述視覺傳感器能通過所述駕駛員乘車區域來檢測所述駕駛員的狀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駕駛員的狀況至少包括:所述駕駛員正在視覺確認本移動體的狀況;和是否正在進行手勢行動的狀況,其中所述手勢行動是所述駕駛員示意允許所述本移動體的規定行動的手勢行動,
所述駕駛輔助裝置還具有駕駛控制部(78),在根據所述視覺傳感器的檢測結果確認到所述駕駛員正在視覺確認所述本移動體且正在進行所述手勢行動的情況下,所述駕駛控制部(78)執行所述規定行動。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檢測單元(46、48),該檢測單元(46、48)使用光或者毫米波來檢測所述移動體的周圍的物體,
所述自動調整部根據所述檢測單元對所述調整對象進行檢測的檢測結果來確定所述透光部件區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檢測單元檢測所述透光部件區域相對于所述移動體的角度(θ),
所述自動調整部根據所述角度來自動調整所述偏振濾光器。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位于搭載所述駕駛輔助裝置的本移動體的周圍的物體中的、具有所述透光部件區域的其他移動體是所述調整對象,在所述檢測單元通過所述透光部件區域檢測到所述其他移動體內的駕駛員的情況下,所述自動調整部判斷為不需要自動調整所述偏振濾光器。
9.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自身位置確定部(52)、照度傳感器(50)和計時部(72),其中所述自身位置確定部(52)將所述駕駛輔助裝置的位置作為自身位置信息來進行確定,
所述自動調整部根據所述自身位置確定部所確定的所述自身位置信息、所述照度傳感器檢測到的照度信息和所述計時部已進行計時的當前時刻來自動調整所述偏振濾光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駕駛輔助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整對象是相對于所述視覺傳感器位于規定的角度范圍(82)內且最接近所述移動體的其他移動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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