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折疊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216918.5 | 申請日: | 2020-03-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358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2 |
| 發明(設計)人: | 洪祝平;劉文俊;蘇帥;凡小飛;陳松亞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柔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6 | 分類號: | G06F1/16;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強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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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可折彎機構,滑動件以及跌落限位機構,跌落限位機構包括連接可折彎機構及滑動件的連接件,滑動件包括第一限位部,可折彎機構在彎折時可帶動連接件相對滑動件移動,可折彎機構彎折時,連接件相對滑動件朝向第一限位部移動直至抵持或靠近第一限位部而限制滑動件相對可折彎機構朝可彎折機構移動,以防止所述折疊裝置在跌落時所述滑動件在所述可彎折機構上潰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件與所述可折彎機構通過彈性件相連;可彎折機構彎折時,滑動件相對可折彎機構滑動而使彈性件被壓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彎機構包括中部鉸節及轉動連接于所述中部鉸節相對兩側的連接鉸節。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連接所述中部鉸節與所述連接鉸節,用于帶動所述連接鉸節相對所述中部鉸節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的第一端轉動連接于中部鉸節,所述傳動機構的第二端滑動連接于連接鉸節。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相對連接鉸節的滑動包括第一滑動分量和第二滑動分量,第一滑動分量為背離或指向中部鉸節的方向,第二滑動分量垂直于第一滑動分量。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跌落限位機構的連接件包括連接機構及連接連接機構與滑動件的連桿,連接機構轉動連接于中部鉸節。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可折彎機構包括設于連接鉸節的第二限位部,可折彎機構展開時,連接機構相對連接鉸節滑動而帶動連桿相對可折彎機構朝第二限位部移動,直至連桿靠近或抵持第二限位部而限制滑動件相對可折彎機構朝可折彎機構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連接機構,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滑動件;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連桿的第二端轉動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可折彎機構彎折時,連接機構相對連接鉸節朝第一方向滑動直至第一限位部被連接機構朝第二方向所限位,第二方向與第一方向相反。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可彎折機構彎折時,第二連桿的第一端相對連接鉸節的移動方向與第一連桿的第一端相對連接鉸節的移動方向相反。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可彎折機構彎折時,第一連桿的第一端相對連接鉸節的移動距離大于第二連桿的第一端相對連接鉸節的移動距離。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可彎折機構彎折過程中,第一連桿與第二連桿之間所形成的夾角增大。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鉸節開設有通槽,所述連接機構伸入所述通槽內;所述連桿設于所述通槽內。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二限位部形成于通槽的內壁上。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可折彎機構處于展開狀態下,所述第一連桿的第一端抵持或靠近所述第二限位部,可折彎機構處于彎折狀態下,第一連桿的第一端遠離第二限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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