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證據的管理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214126.4 | 申請日: | 2020-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2827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馬萬里;于孟喜;李洋;馬軍偉;王峰;張琪;谷良;玄佳興;陳帥;石欣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山西晉電電力科技有限公司電網技術分公司;國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64 | 分類號: | G06F21/64;G06F21/62;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潘穎 |
| 地址: | 030021 山西省***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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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 證據 管理 方法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子證據的管理方法,包括:依據摘要算法計算出電子證據的哈希值;將所述哈希值在目標區塊鏈上進行存證,生成區塊文件;依據預設的電子證據規則,確定所述電子證據的類型,依據所述類型和所述區塊文件,生成與所述電子證據對應的證據包;在接收到對所述證據包的驗證指令的情況下,對所述證據包進行驗證。上述的管理方法,基于區塊鏈技術,在所述目標區塊鏈中依據電子證據的類型和區塊文件生成對應的證據包,在接收到對所述證據包的驗證指令的情況下,對所述證據包進行驗證,實現了電子證據的存證和驗證,解決電子證據存證難、認定難的問題。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區塊鏈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子證據的管理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伴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蓬勃發展,基于互聯網模式形成的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在線金融、電子合同、電子交易等應用逐漸成為企業的核心業務模式與經營資產,由此引發的糾紛數量呈幾何級增長態勢。這些互聯網業務自然產生的都是電子證據,電子證據存在著“虛擬性、脆弱性、隱蔽性、易篡改性”的“先天不足,導致電子證據存在存證難、認定難的問題,在實際審判中缺少電子證據認定的技術標準和實操手段,加上一線法官對互聯網技術欠缺了解,導致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電子證據被采信的難度很高、效率很低。
如何確保電子證據真實、完整和關聯性,解決電子證據存證難、認定難的問題,是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子證據的管理方法及裝置,用以電子證據存證難、認定難的問題。具體方案如下:
一種電子證據的管理方法,包括:
依據摘要算法計算出電子證據的哈希值;
將所述哈希值在目標區塊鏈上進行存證,生成區塊文件;
依據預設的電子證據規則,確定所述電子證據的類型,依據所述類型和所述區塊文件,生成與所述電子證據對應的證據包;
在接收到對所述證據包的驗證指令的情況下,對所述證據包進行驗證。
上述的方法,可選的,所述哈希值在目標區塊鏈上進行存證,生成區塊文件,包括:
獲取預設參數信息;
將所述參數信息傳遞給預設的區塊文件生成函數,得到所述區塊文件,其中,所述區塊文件中包含所述哈希值和存證地址和存證編號。
上述的方法,可選的,依據所述類型和所述區塊文件,生成與所述電子證據對應的證據包,當所述類型為第一類型時,包括:
獲取所述電子證據;
將所述電子證據和所述區塊文件作為所述證據包。
上述的方法,可選的,依據所述類型和所述區塊文件,生成與所述電子證據對應的證據包,當所述類型為第二類型時,包括:
獲取所述哈希值;
將所述哈希值和所述取款文件作為所述證據包。
上述的方法,可選的,在接收到對所述證據包的驗證指令的情況下,對所述證據包進行驗證,包括:
獲取所述證據包中的存證編號和存證地址;
依據所述存證編號和所述存證地址,確定所述電子證據;
對所述電子證據是否被篡改進行驗證。
一種電子證據的管理裝置,包括:
計算模塊,用于計算依據摘要算法計算出電子證據的哈希值;
存證模塊,用于將所述哈希值在目標區塊鏈上進行存證,生成區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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