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202340.8 | 申請日: | 2020-03-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2543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哈拉爾德·弗呂格;珊德拉·博努斯;克里斯蒂安·卡斯帕雷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賽諾拉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51/54 | 分類號: | H01L51/54;H01L51/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 11517 | 代理人: | 顧云峰;吳瑜 |
| 地址: | 德國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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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機 電致發光 器件 | ||
1.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所述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發光層B,所述發光層B包括:
(i)三重態-三重態湮沒(TTA)材料HN,其具有最低的激發單重態能級S1N,最低的激發三重態能級T1N,
(ii)熱激活延遲熒光(TADF)材料EB,其具有最低的激發單重態能級S1E和最低的激發三重態能級T1E,以及
(iii)有機近程電荷轉移(NRCT)發射體SB,其具有最低的激發單重態能級S1S和最低的激發三重態能級T1S
其中,應用下式(1)至(3)所表示的關系:
S1ES1S (1)
S1NS1S (2)
S1S2.95eV (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TADF材料EB表現出小于0.4eV的ΔEST值,所述ΔEST值對應于所述最低的激發單重態(S1)和所述最低的激發三重態(T1)之間的能量差;以及
其中,在具有5%重量的所述NRCT發射體SB的PMMA中,所述NRCT發射體SB表現出低于0.35eV半峰全寬(FWHM)的發射。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機電致發光器件為選自下組的器件:有機發光二極管、發光電化學電池和發光晶體管。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TADF材料EB為有機TADF材料。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器件表現出440至475nm的最大發射λmax(D)。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發光層B包括:
(i)10-96.5%重量的所述主體化合物HN;
(ii)3-50%重量的所述TADF材料EB;和
(iii)0.5-30%重量的所述發射體SB;以及任選地
(iv)0-74%重量的一種或多種溶劑。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發光層B包括:
(i)40-74%重量的所述主體化合物HN;
(ii)15-30%重量的所述TADF材料EB;和
(iii)1-5%重量的所述發射體SB;以及任選地
(iv)0-34%重量的一種或多種溶劑。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中任一項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中所述TADF材料EB表現出范圍為440至470nm的最大發射λmaxPMMA(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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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L 半導體器件;其他類目中不包括的電固體器件
H01L51-00 使用有機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機材料與其他材料的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態器件;專門適用于制造或處理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藝方法或設備
H01L51-05 .專門適用于整流、放大、振蕩或切換且并具有至少一個電位躍變勢壘或表面勢壘的;具有至少一個電位躍變勢壘或表面勢壘的電容器或電阻器
H01L51-42 .專門適用于感應紅外線輻射、光、較短波長的電磁輻射或微粒輻射;專門適用于將這些輻射能轉換為電能,或者適用于通過這樣的輻射進行電能的控制
H01L51-50 .專門適用于光發射的,如有機發光二極管
H01L51-52 ..器件的零部件
H01L51-54 .. 材料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