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eSIM卡運營商文件管理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87353.2 | 申請日: | 2020-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722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3 |
| 發明(設計)人: | 崔可;何碧波;底明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恒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8/18 | 分類號: | H04W8/18;H04W12/37;H04W12/06;G06Q10/10;G06Q50/30;G06F16/14;H04W8/20;G06F16/1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卓特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72 | 代理人: | 王治蘭 |
| 地址: | 212355 ***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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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esim 運營商 文件 管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eSIM卡運營商文件管理方法,其中eSIM卡包括安全元件,安全元件上存儲多個運營商文件,以及管理元件,管理元件用于管理eSIM卡上的運營商文件,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響應于運營商切換請求,管理元件將當前運營商文件切換為目的運營商文件;
管理元件存儲規則文件,按照規則文件,將當前激活的一些或全部應用由目的運營商文件進行管理;管理元件定期接收運營商下發的通知信息,管理元件根據通知信息修改規則文件;規則文件至少包括:應用AID、應用信息和所屬運營商;
其中,按照規則文件,將當前激活的一些或全部應用由目的運營商文件進行管理,包括如下子步驟:
獲得當前運行的應用列表和激活的運營商標識;
根據應用列表,查詢規則文件,獲得當前運行的應用的標識信息;
根據應用標識信息判斷是否允許當前激活的應用運行;
其中,按照規則文件,將當前激活的一些或全部應用由目的運營商文件進行管理的步驟后,還包括如下步驟:
將可以由目的運營商管理的應用設置為可訪問狀態;
通過設置應用的狀態,從而使得目的運營商可對應用進行管理;
其中,在可以由目的運營商管理的應用但所屬運營商不是目的運營商的情況下,將應用遷移到目的運營商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eSIM卡運營商文件管理方法,在將當前運營商文件切換為與調用的應用相關的運營商文件后,還包括如下步驟:
通過管理元件中保存的管理文件,連接到與運營商服務相對應的運行商服務器;
向運營商服務器發送服務消息;
運營商服務器根據服務消息中包括的所述應用的使用狀況,向所述eSIM卡提供與其相匹配的云服務。
3.一種eSIM卡,包括如下部件:
安全元件,存儲多個運營商文件和應用;
管理元件,接收運營商服務器下發的通知信息,根據通知信息將應用和運營商文件綁定;響應于應用啟動請求,獲取應用使用信息;
其中,管理元件定期接收運營商下發的通知信息,管理元件根據通知信息修改規則文件;規則文件至少包括:應用AID、應用信息和所屬運營商;
管理元件按照規則文件,將當前激活的一些或全部應用由目的運營商文件進行管理,包括如下子步驟:
獲得當前運行的應用列表和激活的運營商標識;
根據應用列表,查詢規則文件,獲得當前運行的應用的標識信息;
根據應用標識信息判斷是否允許當前激活的應用運行;
其中,按照規則文件,將當前激活的一些或全部應用由目的運營商文件進行管理的步驟后,還包括如下步驟:
將可以由目的運營商管理的應用設置為可訪問狀態;
通過設置應用的狀態,從而使得目的運營商可對應用進行管理;
其中,在可以由目的運營商管理的應用但所屬運營商不是目的運營商的情況下,將應用遷移到目的運營商下。
4.一種eSIM卡運營商文件管理裝置,包括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eSIM卡,以及提供云服務的運營商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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