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無人船的集成通信裝置和通信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86225.6 | 申請日: | 2020-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908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04 |
| 發明(設計)人: | 張龍剛;馬雙雙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南師范大學 |
| 主分類號: | H04B1/40 | 分類號: | H04B1/40;H04B1/401;H04B7/185;H04L12/02;H04L12/40;H04L12/66;H04W4/30 |
| 代理公司: |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 53207 | 代理人: | 董建國;袁昊昀 |
| 地址: | 650500 云南省昆***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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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無人 集成 通信 裝置 方法 | ||
1.一種用于無人船的集成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控單元、通信網關、電源模塊、以太網通信組件、WIFI通信組件、數傳電臺通信組件和北斗衛星通信組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無人船的集成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網關內部集成有以太網轉RS232模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無人船的集成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模塊內設置有兩個分壓器,分別提供5V工作電壓和3.3V工作電壓。
4.一種使用權利要求1~3所述任一項用于無人船的集成通信裝置的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通信時,無人船和岸基指控系統各有一套通信裝置,共有以太網、WIFI、數傳電臺、北斗衛星四種通信模式可以選擇,在某個時刻只使用一種通信模式,同時另外三種通信模塊斷電,通信模式由岸基指控系統通信裝置的主控單元進行選擇和轉換,四種通信模式的優先級從高到低依次是以太網、WIFI、數傳電臺、北斗衛星。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無人船的集成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無人船上電調試時,岸基指控系統的主控單元根據四種通信模式的優先級和接收數據幀回復的情況來選擇通信模式;當無人船在海上執行任務時,岸基指控系統的主控單元通過計算與無人船的距離,以及統計接收數據的誤碼率來選擇和轉換通信模式;
無人船在海上執行任務期間,岸基指控系統的主控單元根據自身的經緯度和無人船的經緯度實時計算兩者之間的距離;
當距離小于60米時,WIFI通信組件上電,暫時采用WIFI通信模式,并統計通信誤碼率,如果誤碼率小于1%,則正式采用WIFI通信模式,斷開數傳電臺和北斗衛星通信組件的電源;
如果誤碼在1%及以上,將數傳電臺通信組件上電,暫時采用數傳電臺通信模式,并統計誤碼率,如果誤碼率小于1%,則正式采用數傳電臺通信模式,WIFI和北斗衛星通信組件斷電;
如果誤碼率在1%及以上,則北斗衛星通信組件上電,暫時采用北斗衛星通信模式,并統計誤碼率,如果誤碼率小于1%,則正式采用北斗衛星通信模式,WIFI和數傳電臺通信組件斷電;
如果誤碼率在1%及以上,則判斷通信失敗,任務結束;
當無人船和岸基指控系統之間的距離在60米和5千米之間,則排除WIFI通信模式,從暫時采用數傳電臺通信模式開始執行;如果無人船和岸基指控系統之間的距離在5千米以上,則從暫時采用北斗衛星通信模式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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