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變焦鏡頭、攝像頭模組及移動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83912.2 | 申請日: | 2020-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067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06 |
| 發明(設計)人: | 牛亞軍;姚秀文;葉海水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5/163 | 分類號: | G02B15/163;G02B13/00;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強;李稷芳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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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變焦鏡頭 攝像頭 模組 移動 終端 | ||
1.一種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共包括三個透鏡組,三個所述透鏡組由沿物側到像側排列的第一透鏡組、第二透鏡組以及第三透鏡組組成;其中,
所述第一透鏡組為具有正光焦度的固定透鏡組;
所述第二透鏡組為具有負光焦度的變焦透鏡組;
所述第三透鏡組為具有正光焦度的補償透鏡組;
所述變焦鏡頭從短焦端到長焦端的變焦過程中,所述第二透鏡組沿光軸向像側移動,所述第三透鏡組沿光軸向物側移動;
所述變焦鏡頭的總長度TTL滿足:
TTL≤45mm;
所述變焦鏡頭從最靠近物側的表面至成像面的總長度TTL與長焦端的焦距Fmax的比值滿足:
|TTL/Fmax|≤2.0;
所述變焦鏡頭從最靠近物側的表面至成像面的總長度TTL與所述第一透鏡組的焦距f1的比值滿足:
0.7≤TTL/f1≤3.2;
所述變焦鏡頭從最靠近物側的表面至成像面的總長度TTL與所述第二透鏡組的焦距f2的比值滿足:
-7≤TTL/f2≤-3;
所述變焦鏡頭從最靠近物側的表面至成像面的總長度TTL與所述第三透鏡組的焦距f3的比值滿足:
1.7≤TTL/f3≤4.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所述第二透鏡組以及所述第三透鏡組中透鏡的總個數N滿足:
6≤N≤1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包括至少一片具有正光焦度的透鏡和至少一片具有負光焦度的透鏡,所述第一透鏡組最靠近物側的透鏡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鏡組包括至少一片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組最靠近物側的透鏡具有負光焦度;
所述第三透鏡組包括至少三片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組最靠近物側的透鏡具有正光焦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組包含至少一片具有負光焦度的透鏡。
5.根據權利要求1、2、4中任一項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鏡頭中包含至少一片采用玻璃材料的透鏡。
6.根據權利要求1、2、4中任一項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組沿光軸的運動行程L1與所述變焦鏡頭從最靠近物側的表面至成像面的總長度TTL的比值滿足:
|L1/TTL|≤0.3。
7.根據權利要求1、2、4中任一項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組沿光軸的運動行程L2與所述變焦鏡頭從最靠近物側的表面至成像面的總長度TTL的比值滿足:
|L2/TTL|≤0.3。
8.根據權利要求1、2、4中任一項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鏡頭的長焦端的焦距Fmax與短焦端的焦距Fmin的比值滿足:
Fmax/Fmin≤5.0。
9.根據權利要求1、2、4中任一項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鏡頭的每片透鏡均具有用于降低透鏡的高度的切口。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鏡頭的每片透鏡的有效高度h與最大通光口徑d的比值滿足:
h/d≥0.45。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鏡頭的每片透鏡的有效高度h均滿足:
h≤6.5mm。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鏡頭的每片透鏡的最大通光口徑d均滿足:
d≤10mm。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變焦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變焦鏡頭的每片透鏡的最大通光口徑d均滿足:d≤6.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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