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82993.4 | 申請日: | 2020-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7085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2 |
| 發明(設計)人: | 王涵;黃思涔;楊道君;陳龍;李瑞強;趙學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時空道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28 | 分類號: | H01Q1/28;H01Q1/22;H01Q1/36;H01Q1/48;H01Q19/10;H01Q21/00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107 | 代理人: | 張智平 |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濱***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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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太陽 帆板 設計 平面 反射 天線 | ||
1.一種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包括太陽帆板基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還包括設置于太陽帆板基板(1)背面的平面反射陣天線(5),所述平面反射陣天線(5)包括空氣層(2)和介質層(3),所述空氣層(2)位于太陽帆板基板(1)與介質層(3)之間,所述空氣層(2)包括間隔填充于太陽帆板基板(1)和介質層(3)之間的若干填充介質(21),所述若干填充介質(21)包括布置在太陽帆板基板(1)背面的中部區域的若干第二填充介質(212),所述介質層(3)的外側面上設有若干輻射單元(4),所述若干輻射單元(4)分為第一輻射單元(41)和第二輻射單元(42),所述第一輻射單元(41)為位于第二填充介質(212)正上方的輻射單元,所述第二輻射單元(42)為其余輻射單元,且所述第一輻射單元(41)與位于其周邊的第二輻射單元(42)為異構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填充介質(21)還包括布置在靠近太陽帆板基板(1)兩端的背面上的若干第一填充介質(21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輻射單元(4)包括金屬外環(4b)與同心設置于金屬外環(4b)內的金屬內環(4a)。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輻射單元(41)的金屬內環(4a)的內外半徑之差與金屬外環(4b)的內外半徑之差的比值在0.7~1之間,所述第二輻射單元(42)的金屬內環(4a)的內外半徑之差與金屬外環(4b)的內外半徑之差的比值在3~10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輻射單元(41)的金屬內環(4a)的內外半徑之差與金屬外環(4b)的內外半徑之差的比值在0.8~0.9之間,所述第二輻射單元(42)的金屬內環(4a)的內外半徑之差與金屬外環(4b)的內外半徑之差的比值在4~8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輻射單元(41)的金屬內環(4a)的內外半徑之差與金屬外環(4b)的內外半徑之差的比值為0.83,所述第二輻射單元(42)的金屬內環(4a)的內外半徑之差與金屬外環(4b)的內外半徑之差的比值為5。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介質層(3)呈方形板狀,所述介質層(3)的側面與對應的太陽帆板基板(1)側面平齊設置,且所述介質層(3)的至少一側側部開設有讓位凹槽(3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填充介質(21)為聚酰亞胺或玻璃鋼。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與太陽帆板共型設計的星載平面反射陣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輻射單元(4)印刷刻蝕在介質層(3)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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