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成像鏡頭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81722.7 | 申請日: | 2018-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399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9 |
| 發明(設計)人: | 呂賽鋒;邢天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舜宇光學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智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55 | 代理人: | 吳京順 |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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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成像 鏡頭 | ||
1.光學成像鏡頭,沿光軸由物側至像側依序包括:具有光焦度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和第六透鏡,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為凸面,像側面為凹面;
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為凹面;
所述第六透鏡的物側面為凸面;
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區域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與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0.7<ImgH/f<1.1;
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5與所述第五透鏡的邊緣厚度ET5滿足1.1<CT5/ET5<2.3;以及
所述第四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7與所述第五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9滿足0<(R7+R9)/(R7-R9)<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有效焦距f1與所述第五透鏡的有效焦距f5滿足1≤f5/f1≤3.5。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4與所述第二透鏡的有效焦距f2滿足-2.2<R4/f2<-0.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所述第三透鏡的有效焦距f3與所述第四透鏡的有效焦距f4滿足0<f/|f3+f4|<0.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鏡的有效焦距f6、所述第五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5、所述第五透鏡和所述第六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56以及所述第六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6滿足1.4<|f6|/(CT5+T56+CT6)<2.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11與所述第六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12滿足0.9<(R11+R12)/(R11-R12)<1.4。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面的曲率半徑R2、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曲率半徑R1與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總有效焦距f滿足0.6<(R2-R1)/f<1.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1、所述第二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中心厚度CT2與所述第二透鏡和所述第三透鏡在所述光軸上的間隔距離T23滿足0.8<CT1/(CT2+T23)<1.8。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至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軸上的距離TTL與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區域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滿足TTL/ImgH≤1.3。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的像側面的最大有效半徑DT32與所述第一透鏡的像側面的最大有效半徑DT12滿足0.8<DT32/DT12<1.3。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學成像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的物側面的最大有效半徑DT11、所述第六透鏡的物側面的最大有效半徑DT61與所述光學成像鏡頭的成像面上有效像素區域對角線長的一半ImgH滿足0.8<(DT11+DT61)/ImgH<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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