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57285.5 | 申請日: | 2020-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8096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明(設計)人: | 吳俊宇;孫恩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51/54 | 分類號: | H01L51/54;H01L51/5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30012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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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有機 電致發光 器件 | ||
1.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陽極、陰極和位于所述陽極和陰極之間的一層或多層有機層,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層中包括發光層和電子輔助層,所述電子輔助層位于發光層和陰極之間,所述電子輔助層包含如下式(1)所示的化合物:
式(1)中:L選自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亞芳基;
進一步的,當L選自取代的亞芳基時,所述該取代基優選為C3-C30的雜芳基;
R1、R2和R3各自獨立地選自氫、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的烷基或環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的雜芳基;
Ar為吸電子基團,優選為以下式(A)所示的取代基團:
式(A)中,X1-X6各自獨立地選自氮原子、CH或者CR,且其中至少有一個為氮原子,所述R各自獨立地選自C1-C10烷基、C1-C10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雜芳基中的一種;
當上述基團存在取代基時,所述取代基團分別獨立選自鹵素、C1-C10的烷基或環烷基、C2-C10烯基、C1-C6的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團、C6-C30的單環芳烴或稠環芳烴基團、C3-C30的單環雜芳烴或稠環雜芳烴基團中的一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1)所示的化合物為下述結構式(1-1)、(1-2)、(1-3)或(1-4)所示:
式(1-1)、(1-2)、(1-3)和(1-4)中,R1、R2、R3和L的定義與在通式(1)中的定義相同;
R4選自氫、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10的烷基或環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的雜芳基,所述取代基團分別獨立選自鹵素、C1-C10的烷基或環烷基、C2-C10烯基、C1-C6的烷氧基或硫代烷氧基基團、C6-C30的單環芳烴或稠環芳烴基團、C3-C30的單環雜芳烴或稠環雜芳烴基團中的一種;m為零至最大允許的整數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1)所述的化合物選自如下化合物C1-C164中的任意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層中還包括電子傳輸層,所述電子傳輸層位于電子輔助層和陰極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傳輸層中包括選自如權利要求1-3中所示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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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L51-00 使用有機材料作有源部分或使用有機材料與其他材料的組合作有源部分的固態器件;專門適用于制造或處理這些器件或其部件的工藝方法或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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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1L51-42 .專門適用于感應紅外線輻射、光、較短波長的電磁輻射或微粒輻射;專門適用于將這些輻射能轉換為電能,或者適用于通過這樣的輻射進行電能的控制
H01L51-50 .專門適用于光發射的,如有機發光二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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