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53766.9 | 申請日: | 2020-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7170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周國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保(中國)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4 | 分類號: | F23D14/04;F23D14/46;F23D14/60;F23D14/62;F23C9/08 |
| 代理公司: | 南京科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400 | 代理人: | 王清義 |
| 地址: | 214073 江蘇省無錫***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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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心 超混低氮內 回流 燃氣 燃燒 | ||
1.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包括中心氣管、外環氣管、內部具有空氣通道的殼體,空氣通道的入口與風機出口相通,出風管與空氣通道相通;中心氣管前端設置有中心氣嘴并位于出風管中心部,其特征是:出風管包括前段、中段和前小后大的錐形后段,前段出風管是前大后小的擴口段;中段出風管是圓筒形;后段出風管的前端直徑較小,與直徑較大的中段出風管后端之間形成煙氣回流間隙;當助燃風經空氣通道、出風管噴出時,在出風管外周的煙氣經煙氣回流間隙被吸入出風管內與助燃風混合后參與燃燒;多個外環氣管位于出風管外周部;外環氣管的前端與直徑比其大的吸氣混合管的后端相對,外環氣管前端與吸氣混合管后端之間具有煙氣吸入間隙;多個預混氣管位于中心氣管外周與出風管內側壁之間,其前端設置預混氣嘴;
中心氣管、預混氣管和外環氣管均通過供氣管路與燃氣源相連通,各供氣管路上均設置有調節閥;預混氣管還通過預混空氣管與向其提供空氣的空氣源相通;通過預混空氣管進入預混氣管內的空氣與通過供氣管路進入預混氣管內的燃氣混合后,經預混氣嘴噴出進行燃燒;
當燃氣經外環氣管流出、進入吸氣混合管,外周的煙氣經煙氣吸入間隙被吸入吸氣混合管內與燃氣混合,經吸氣混合管前部流出進行燃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預混氣管通過文丘里管與預混空氣管相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預混氣管上連接有三通,三通的一個入口連接文丘里管,文丘里管另一端與預混空氣管相通,三通的另一個入口與供氣管路相通。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中段出風管的前部側壁上開有煙氣入口;當助燃風經空氣通道、出風管噴出時,在出風管外周的煙氣經煙氣入口被吸入出風管內與助燃風混合后參與燃燒。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殼體上設置與空氣源相通的預混空氣環道,預混空氣環道與各個預混氣管之間以柔性預混空氣管相通。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殼體上或者空氣通道內設置與燃氣源相通的預混燃氣環道,預混燃氣環道與各個預混氣管之間以柔性預混燃氣管相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它還包括位于出風管內的內筒,內筒將出風管內部空間分隔成內出氣通道和外出氣通道,中心氣管前端和中心氣嘴位于內出氣通道內;在出風管的軸向,內筒的前端位于擴口段的后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外環氣管的前端與吸氣混合管的后端以在徑向方向延伸的第二葉片相連;外環氣管的后部伸入到配氣管內并與配氣管內壁密封接觸,配氣管穿過殼體并與環形配氣盤內的配氣腔相通;在配氣盤上設置可以轉動的調節螺母,調節螺母內周與調節桿以螺紋相連,調節桿穿過配氣盤伸入配氣管以在徑向方向延伸的第一葉片與外環氣管相連;調節螺母、調節桿、外環氣管、吸氣混合管同軸,轉動調節螺母,帶動調節桿、外環氣管、吸氣混合管軸向移動;配氣盤內的配氣腔通過供氣管路與燃氣源相連通;燃氣通過供氣管路進入配氣腔,再通過配氣管進入外環氣管。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心超混低氮內回流燃氣燃燒器,其特征是:吸氣混合管的前端面是背向出風管軸線的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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