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屏亮度調節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44263.5 | 申請日: | 2020-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7988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6 |
| 發明(設計)人: | 林進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重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G5/10 | 分類號: | G09G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邢惠童 |
| 地址: | 40112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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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屏 亮度 調節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顯示屏亮度調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用于具有顯示屏的終端中,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第一光感值,所述第一光感值是所述終端在當前時刻下所述顯示屏接收到環境光的光照強度;
檢測所述第一光感值是否在目標光感區間內,所述目標光感區間是所述終端處于目標狀態下根據目標光感值獲取的光感區間,所述目標狀態是所述顯示屏中預設數量的像素點的像素值大于第一預設閾值,且所述目標光感值小于第二預設閾值的狀態,所述目標光感值是所述終端在所述當前時刻之前最近一次獲取的光感值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時記錄的光感值;
當所述第一光感值在所述目標光感區間內時,獲取所述目標光感值;
根據所述目標光感值調節所述顯示屏的亮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第一光感值不在所述目標光感區間內時,檢測所述第一光感值是否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
當所述第一光感值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時,根據所述第一光感值,獲取第一光感區間;
將所述目標光感值替換為所述第一光感值,將所述目標光感區間替換為所述第一光感區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檢測所述第一光感值是否在目標光感區間內之前,還包括:
檢測所述終端是否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
當所述終端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時,執行所述檢測所述第一光感值是否在目標光感區間內的步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所述終端是否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包括:
獲取狀態標志位中的值,所述狀態標志位用于指示所述終端是否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
通過檢測所述狀態標志位中的值是否等于第一確認值,檢測所述終端是否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所述第一確認值用于指示所述終端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終端不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時,檢測所述第一光感值是否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
當所述第一光感值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時,記錄所述第一光感值;
根據所述第一光感值,獲取第二光感區間;
記錄第二光感區間。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第一光感值不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時,在所述狀態標志位中寫入第二確認值,所述第二確認值用于指示所述終端不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所述顯示屏中各個像素點的像素值;
檢測所述預設數量的像素點的像素值是否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
當所述預設數量的像素點的像素值不大于所述第一預設閾值時,在狀態標志位中寫入第二確認值,所述狀態標志位用于指示所述終端是否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所述第二確認值用于指示所述終端不處于所述目標狀態下。
8.一種顯示屏亮度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用于具有顯示屏的終端中,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第一光感值,所述第一光感值是所述終端在當前時刻下所述顯示屏接收到環境光的光照強度;
第一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第一光感值是否在目標光感區間內,所述目標光感區間是所述終端處于目標狀態下根據目標光感值獲取的光感區間,所述目標狀態是所述顯示屏中預設數量的像素點的像素值大于第一預設閾值,且所述目標光感值小于第二預設閾值的狀態,所述目標光感值是所述終端在所述當前時刻之前最近一次獲取的光感值小于所述第二預設閾值時記錄的光感值;
第二獲取模塊,用于當所述第一光感值在所述目標光感區間內時,獲取所述目標光感值;
亮度調節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目標光感值調節所述顯示屏的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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