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控制裝置、車輛和車輛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44057.4 | 申請日: | 2020-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1720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加藤大智;辻完太;加納忠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30/12 | 分類號: | B60W30/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正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韓登營;蔣國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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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車輛控制裝置(12),其特征在于,
具有信息獲取部(58)和控制部(64),其中,
所述信息獲取部(58)根據交通參與者信息來獲取表示交通流的惡化的交通流惡化信息,其中:所述交通參與者信息是指與位于本車輛(10)的周邊的交通參與者(76A、76B)有關的信息,所述交通流是指在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交通流;
在由所述信息獲取部獲取到所述交通流惡化信息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64)限制車道變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通參與者是其他車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位于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所述其他車輛(76A)具有的危險警告燈(80)正在閃爍的情況下,所述信息獲取部判定為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所述交通流處于惡化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位于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所述其他車輛(76A)的行駛速度或者所述本車輛的行駛速度小于第1閾值的情況下,所述信息獲取部判定為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所述交通流處于惡化狀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獲取部根據本車位置信息和道路交通信息來獲取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所述交通流惡化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獲取部根據由配置在所述本車輛上的外界傳感器(14)獲取到的信息,來獲取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所述交通流惡化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獲取部通過通信來獲取所述交通參與者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息獲取部根據行駛歷史記錄來獲取所述交通參與者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作為車道變更目標的車道是位于由目標路徑確定部預先確定的目標路徑上的車道時,即使在由所述信息獲取部獲取到所述交通流惡化信息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也允許進行所述車道變更。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道變更是第1車道變更或者第2車道變更,其中,所述第1車道變更是指存在由用戶進行的操作的車道變更,所述第2車道變更是指不存在由所述用戶進行的操作的車道變更。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本車輛或者位于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所述其他車輛的行駛速度從小于第2閾值變化到所述第2閾值以上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解除對所述車道變更的限制。
12.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本車輛已超過所述危險警告燈正在閃爍的所述其他車輛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解除對所述車道變更的限制。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道路類別判定部(62),該道路類別判定部(62)判定所述本車輛正在行駛的道路的類別,
在由所述道路類別判定部判定出的所述道路的類別是規定類別且所述信息獲取部獲取到所述交通流惡化信息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限制所述車道變更。
14.一種車輛(10),其特征在于,
具有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控制裝置。
15.一種車輛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具有以下步驟:
根據交通參與者信息來獲取表示交通流的惡化的交通流惡化信息的步驟(S2),其中:所述交通參與者信息是指與位于本車輛的周邊的交通參與者有關的信息,所述交通流是指在所述本車輛的前方的交通流;和
在獲取到所述交通流惡化信息的情況下限制車道變更的步驟(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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