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41489.X | 申請日: | 2020-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353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棟;唐昌意;李東洋;黃志誠;李智文;何帆;彭斌;劉文獻;張新建;劉智;陳仕文;遲航;羅丹;侯飛;羅夢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E02D9/00 | 分類號: | E02D9/00;E02D27/01;E02D3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葉琦煒 |
| 地址: | 519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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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剛性 復合 地基 差異 沉降 控制 方法 | ||
1.一種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檢測并對過長的剛性樁進行截短;
在所述剛性樁的樁頂放置過渡材料塊;
在所述剛性樁的樁頂回填素砼用以固定所述過渡材料塊;
在所述過渡材料塊和所述素砼上澆筑筏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并對過長的剛性樁進行截短,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在剛性樁復合地基施工過程中,當所述剛性樁的實測承載力F實測大于或等于1.5倍的設計承載力F設計時,對所述剛性樁進行截短;
或者,采用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的道路在運營期間,當相鄰所述剛性樁之間的樁頂標高差值ΔH大于0.6倍樁徑D時,對所述剛性樁進行截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剛性樁的實測承載力F實測大于或等于1.5倍的設計承載力F設計時,所述剛性樁的截短長度Hj等于所述過渡材料塊的高度HA;
或者,當相鄰所述剛性樁之間的樁頂標高差值ΔH大于0.6倍樁徑D時,所述剛性樁的截短長度Hj=HA+ΔH。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材料塊的底面積SA大于或等于所述剛性樁的樁頂截面積SD,所述過渡材料塊的高度為HA,
其中ΔHA為所述過渡材料塊受壓變形后的最大變化高差;E為所述過渡材料塊的彈性模量;F為所述剛性樁的承載力,
其中,F實測為所述剛性樁的實測承載力,F設計為所述剛性樁的設計承載力。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材料塊受壓變形后的最大變化高差ΔHA的取值范圍是:0.05m≤ΔHA≤0.15m。
6.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材料塊的彈性模量E的取值范圍是:2MPa≤E≤4MPa。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筏板配置兩層鋼筋,沿所述筏板縱向受拉鋼筋截面積為AS,
式中M為所述筏板受到的彎矩,fy為鋼筋抗拉強度設計值,γs為內力臂系數,Hf為所述筏板的厚度,xb為筏板的保護層厚度。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其中,αs為截面抵抗矩系數,α1=1,fc為筏板軸心的抗壓強度設計值,b為所述筏板的寬度。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素砼采用C25等級混凝土。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剛性樁復合地基差異沉降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渡材料塊采用橡膠、硅膠、泡沫或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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