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法律咨詢的證據采集建議生成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32139.7 | 申請日: | 2020-0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693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3 |
| 發明(設計)人: | 吳怡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百事得大牛機器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50/18 | 分類號: | G06Q50/18;G06F21/62;G06F16/21 |
| 代理公司: | 重慶強大凱創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50217 | 代理人: | 文怡然 |
| 地址: | 401147 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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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法律咨詢 證據 采集 建議 生成 系統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法律服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法律咨詢的證據采集建議生成系統及方法,包括步驟:S1、用戶上傳案件的基本信息;S2、發送第一次采集證據的指導信息;S3、進行第一次證據采集,并將第一次采集的證據上傳到系統;S4對第一次采集的證據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生成回復建議;S5、用戶接收到回復建議后,根據該回復建議決定是否進行第二次證據采集;S6、系統若接收到不進行第二次證據采集的答復信息,就封裝、儲存第一次采集的證據;若接收到第二次采集的證據,就封裝、儲存兩次采集的證據。本發明相比與現有技術,對用戶采集證據的指導是雙向的,因此可以不斷地對用戶采集的證據進行修正,使得用戶采集的證據盡可能全面和完整。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法律服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法律咨詢的證據采集建議生成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當遇到問題或者糾紛時,都會嘗試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由于人們僅有模糊的法律意識,并不了解具體的法律規則以及相應的舉證責任,在第一時間通常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收集證據,或者錯過了最佳取證時機。因此,有必要對人們的證據采集提供相應的建議或者指導。
文件CN105206059B,公開了一種交通事故現場證據采集指導系統與方法,包括:用戶使用移動終端完成事故單中空缺信息,事故單上包括事故ID、事故發生的地點(GPS信息)、時間、事故類型、參與者人數、車牌號;生成事故單后,系統啟動事故取證模塊,根據事故單中的事故類型、參與者人數調用相應的取證子模塊,指導用戶進行取證拍攝;拍攝完成后,用戶可根據現場情況錄制附加錄音;最后,封裝事故單、圖像、音頻為證據壓縮包,發送至服務器并由服務器存儲證據,等待受理。該發明以用戶手機為圖像或視頻采集設備,由事故車主自主進行拍攝取證,簡化了輕微交通事故取證程序,實現了快速、高效的自取證過程,方便保險公司或有關部門快速進行理賠。
現有技術中,對現場證據采集的指導是單向而不是雙向的,這樣收集的證據可能還是不夠全面。比如,述CN105206059B公開的交通事故現場證據采集指導系統與方法,用戶上傳事故單后,系統指導用戶取證,最后封裝證據并發送到服務器儲存。可見,缺少一個反饋、修正的過程。比如,在系統封裝證據前進行檢驗,若證據不符合預設的要求,提示用戶繼續采集證據;待證據符合預設的要求后才進行封裝并發送到服務器儲存。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法律咨詢的證據采集建議生成方法,解決了現有技術對證據采集進行單向指導,導致收集的證據不夠全面的技術問題。
本發明提供的基礎方案為用于法律咨詢的證據采集建議生成方法,包括步驟:
S1、用戶上傳案件的基本信息;
S2、系統根據案件的基本信息向用戶發送第一次采集證據的指導信息;
S3、用戶根據指導信息進行第一次證據采集,并將第一次采集的證據上傳到系統;
S4、系統對第一次采集的證據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生成回復建議,并將回復建議發送給用戶;
S5、用戶接收到回復建議后,根據該回復建議決定是否進行第二次證據采集;若用戶決定不進行第二次證據采集,就上傳不進行第二次證據采集的答復信息;若用戶決定進行第二次證據采集,就上傳第二次采集的證據;
S6、系統若接收到不進行第二次證據采集的答復信息,就封裝、儲存第一次采集的證據;若接收到第二次采集的證據,就封裝、儲存第一次和第二次采集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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