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散熱系統及散熱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30726.2 | 申請日: | 2020-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563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陳東華;何永新;安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5K7/20 | 分類號: | H05K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思誠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馮偉 |
| 地址: | 201201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散熱 系統 方法 | ||
1.一種車載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顯示屏,所述顯示屏具有相對設置的顯示面和背面;
散熱結構,所述散熱結構設于所述顯示屏的背面,用于在所述顯示屏的背面構成散熱腔體;
風冷散熱裝置,所述風冷散熱裝置包括送風裝置、進風口和出風口;
水冷散熱裝置,所述水冷散熱裝置包括儲水裝置和水管,其中,所述水管的至少部分設于所述散熱腔體內;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用于:在所述顯示屏的溫度大于第一溫度閾值時,控制車載散熱系統處于風冷散熱模式,使所述送風裝置開啟,并使所述進風口、所述散熱腔體和所述出風口之間的通路連通;在所述顯示屏的溫度大于第二溫度閾值時,控制所述車載散熱系統處于水冷散熱模式,使所述儲水裝置內的液體在所述水管中流動;其中,所述第二溫度閾值大于所述第一溫度閾值;
所述出風口包括內出風口和外出風口,所述內出風口通向車廂內,所述外出風口通向所述車廂外;
所述控制裝置還用于:在所述顯示屏的溫度大于第一溫度閾值時,檢測所述送風裝置是否開啟,若是,控制所述車載散熱系統處于第一風冷散熱模式,使所述進風口、所述散熱腔體和所述內出風口連通,若否,控制所述車載散熱系統處于第二風冷散熱模式,使所述送風裝置開啟,所述內出風口關閉,并使所述進風口、所述散熱腔體和所述外出風口連通;
所述散熱結構包括:
與所述顯示屏相對設置的底板;
與所述底板相交的側壁,所述底板、所述側壁和所述顯示屏形成所述散熱腔體;
散熱板,所述散熱板用于:在所述第一風冷散熱模式下,使所述進風口和所述散熱腔體連通,并使所述散熱腔體和所述內出風口連通,在所述第二風冷散熱模式下,使所述進風口和所述散熱腔體連通,并使所述散熱腔體和所述外出風口連通;
所述側壁包括第一側壁,所述底板靠近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與所述第一側壁之間具有間隔;
所述散熱板包括:
隔板,所述隔板位于所述底板與所述顯示屏之間,所述隔板靠近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與所述第一側壁之間具有間隔,所述隔板與所述底板之間形成有第一空間,所述隔板與所述顯示屏之間形成有第二空間,所述隔板與所述側壁之間形成有第三空間;
第一擋板,所述第一擋板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隔板遠離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
第二擋板,所述第二擋板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顯示屏遠離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
第三擋板,所述第三擋板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底板靠近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
在所述第一風冷散熱模式下,所述第一擋板移動,使所述進風口與所述第一空間連通,所述第二擋板移動,使所述第二空間與所述內出風口連通,所述進風口流進的風經由所述第一空間、所述第三空間和所述第二空間流出至所述內出風口;
在所述第二風冷散熱模式下,所述第一擋板移動,使所述進風口與所述第一空間截止,所述第三擋板移動,使所述第一空間與所述第三空間截止,所述第二擋板移動,使所述進風口與所述第二空間連通,所述進風口流進的風經由所述第二空間和所述第三空間流出至所述外出風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擋板通過第一旋轉軸設置在所述隔板遠離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
所述第二擋板通過第二旋轉軸設置在所述顯示屏遠離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
所述第三擋板通過第三旋轉軸設置在所述底板靠近所述第一側壁的一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結構還包括:
多個第一輔助散熱片和多個第二輔助散熱片;其中,所述第一輔助散熱片位于所述隔板朝向所述顯示屏的一側,且所述第一輔助散熱片與所述顯示屏之間具有間隙,所述第二輔助散熱片位于所述顯示屏朝向所述隔板的一側,且所述第二輔助散熱片與所述隔板之間具有間隙,在平行于所述顯示屏所在平面的方向上,所述第一輔助散熱片和所述第二輔助散熱片交替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裝置為車載空調。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散熱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管的至少部分粘接在所述顯示屏的所述背面。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未經上海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130726.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