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催化裂解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30468.8 | 申請日: | 2020-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2209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09 |
| 發明(設計)人: | 趙禹臣;羅一斌;朱遠;歐陽穎;邢恩會;舒興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11/04 | 分類號: | C10G11/04;C07C4/06;C07C11/04;C07C11/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周建秋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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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催化 裂解 方法 | ||
1.一種催化裂解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在催化裂解反應條件下,使催化裂解原料油在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的存在下與催化裂解催化劑接觸;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的平均粒徑為50nm以下;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與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用量的重量比為(0.0009-0.0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的平均粒徑為1-50n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使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與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混合后進入催化裂解反應器,以在所述催化裂解反應條件下接觸;或者,
使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與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分別進入催化裂解反應器,以在所述催化裂解反應條件下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以液溶膠的形式使用,所述液溶膠含有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和油相介質,所述油相介質含有C4-C14的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使所述液溶膠與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混合后進入催化裂解反應器,以在所述催化裂解反應條件下接觸;或者,
使所述液溶膠與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分別進入催化裂解反應器,以在所述催化裂解反應條件下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述液溶膠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液溶膠中,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的含量為0.1-30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中的過渡金屬元素包括Fe、Zr、Ti、Zn、Co、Ni、Mn、Cr、Mo、Sc、V和Cu中的一種或幾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納米過渡金屬氧化物包括四氧化三鐵、氧化鋯、氧化鈦、氧化鋅、氧化鈷、氧化鎳、氧化錳、氧化鉻、氧化鉬、氧化鈧、五氧化二釩和氧化銅中的一種或幾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裂解的反應條件包括:反應溫度為450-700℃,重時空速為1-50h-1,劑油比為1-2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催化裂解原料油包括碳原子數為4-14的烴、石腦油、輕循環油、減壓柴油或減壓渣油,或者為它們中二者或三者的組合。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裂解催化劑為含有Y型分子篩和擇形分子篩的催化裂解催化劑;所述擇形分子篩包括ZSM-5分子篩、ZRP分子篩、ZSP分子篩和β分子篩中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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