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船舶艏部結構及船舶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28148.9 | 申請日: | 2020-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846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5 |
| 發明(設計)人: | 陳潔禮;朱成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船國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3B3/46 | 分類號: | B63B3/46;B63B3/48;B63B3/56;B63B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511462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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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船舶 結構 | ||
本發明涉及船舶建造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船舶艏部結構及船舶,船舶艏部結構包括設置于甲板下方且依次排列的艏尖艙、防撞艙壁和貨油艙,甲板包括沿船舶長度方向由前向后依次設置的艏部甲板和甲板主體,艏部甲板由靠近甲板主體的一端向遠離甲板主體的一端向上傾斜,艏部甲板上方設置航樓區域,航樓區域的水手長間設置于防撞艙壁的遠離貨油艙的一側,艏尖艙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艙室和第二艙室。該船舶艏部結構通過將艏部甲板設置為傾斜的,來滿足最小艏樓高度的要求,增大了船舶貨油艙的艙容,減小鋼材的浪費;同時艏尖艙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艙室和第二艙室,能夠減少中拱靜水彎矩。該船舶極大地增大了船舶的貨油艙艙容,而且減少中拱靜水彎矩。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船舶建造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船舶艏部結構及船舶。
背景技術
按照《國際載重線公約》中關于船舶的艏樓高度要求,最小艏樓高度如果用船舶的型深來滿足,則過大的型深會造成設計冗余,浪費鋼材;最小艏樓高度如果由設置上層建筑(艏樓)來滿足,此上層建筑須自首柱延伸至首垂線后至少0.07L處,則會造成貨油艙艙容的極大損失。
另外,對于油船的艏部布置,需要按照規范的要求設置防撞艙壁,并習慣把防撞艙壁以前的艙室設置為艏尖艙,用以調節船舶縱傾。現有的防撞艙壁艙壁之前如果全都設置為一個艏尖艙,過大的艏部壓載水會加大船舶的中拱靜水彎矩,從而增加結構強度和重量。
因此,亟需設計一種船舶艏部結構,解決上述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船舶艏部結構及船舶,解決了現有為滿足最小艏樓高度浪費鋼材、減小艙容體積以及艏尖艙內的拱靜彎矩大的技術問題。
為達此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一種船舶艏部結構,包括設置于甲板下方且依次排列的艏尖艙、防撞艙壁和貨油艙,所述甲板包括沿船舶長度方向由前向后依次設置的艏部甲板和甲板主體,所述艏部甲板由靠近所述甲板主體的一端向遠離所述甲板主體的一端向上傾斜,所述艏部甲板上方設置航樓區域,所述航樓區域的水手長間設置于所述防撞艙壁的遠離所述貨油艙的一側,所述艏尖艙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艙室和第二艙室。
該船舶艏部結構通過將艏部甲板設置為傾斜的,來滿足最小艏樓高度的要求,使得艏樓長度無需滿足0.07倍船長的限制,增大了船舶貨油艙的艙容,而且無需設置過大的型深,減小鋼材的浪費;同時艏尖艙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艙室和第二艙室,能夠減少中拱靜水彎矩,降低結構設計強度和重量,降低了建造成本;水手長間設置于防撞艙壁的遠離貨油艙的一側,避免水手長間與貨油艙相連通,提高安全性。
作為上述船舶艏部結構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第一艙室和所述第二艙室沿所述船舶的高度方向依次設置。上下兩個艙室設計簡便,能夠在航行中便于調節船舶的縱傾。
作為上述船舶艏部結構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第一艙室的容積為所述艏尖艙容積的1/3,所述第二艙室的容積為艏尖艙容積的2/3。該設置能夠靈活的裝載壓載水,調節船舶的縱傾,保障船舶的安全。
作為上述船舶艏部結構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第一艙室的一側設置通道,所述通道與所述第二艙室相連通。通過通道的設置能夠便于進入到第二艙室內。
作為上述船舶艏部結構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第一艙室和/或所述第二艙室配載壓載水。通過在第一艙室或第二艙室或第一艙室和第二艙室內配載壓載水,能夠根據不同的縱傾需要配載壓載水,可以大大減少船舶中拱靜水彎矩,保證船舶航行安全。
作為上述船舶艏部結構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航樓區域由所述船舶的首垂線往所述貨油艙方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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