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24963.8 | 申請日: | 2020-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2208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3 |
| 發明(設計)人: | 鄭召怡;王曉媚;李彥明;賈棟;周康靜;王云博 | 申請(專利權)人: | 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11/10 | 分類號: | E21D11/10;E21D11/18;E21D19/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趙敏玲 |
| 地址: | 250101 山東省濟南市歷***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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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實現 組合 初期 支護 荷載 分擔 施工 方法 | ||
1.一種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驟進行:
a、依次開挖上部圍巖,并施作外層初期支護及臨時支護;
b、將兩個縱梁置于臨時支護上,并對縱梁進行錨固;
c、施作圍巖上半部分的內層初期支護,上半部分的內層初期支護固定在縱梁上;
d、依次開挖隧道下半部分的兩側圍巖,依次施工下半部分的內層初期支護;
e、拆除臨時支護,開挖隧道下半部分中間的圍巖,施作下半部分的仰拱,初期支護閉合成環。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驟a包括以下步驟:
先開挖開挖Ⅰ處圍巖,架設對應位置處的外層鋼拱架,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施作完成右側外層初期支護;
開挖Ⅱ處圍巖,架設對應位置處的外層鋼拱架,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施作完成豎向及右側橫向臨時支護;
開挖Ⅲ處圍巖,架設對應位置處的外層鋼拱架,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施作完成左側外層初期支護;
開挖Ⅳ處圍巖,架設對應位置處的鋼拱架,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施作完成左側橫向臨時支護。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Ⅰ處圍巖和Ⅲ處圍巖的開挖順序可調換。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Ⅱ處圍巖和Ⅳ處圍巖的開挖順序可調換。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縱梁采用插在圍巖內的錨管進行錨固。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的具體過程是:將內層初期支護內上半部分的鋼拱架固定在縱梁上,且鋼拱架用注漿鋼花管固定,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上半部分內層初期支護施作完成。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d的具體過程是:開挖Ⅴ、Ⅵ處圍巖,在下部不存在鋼拱架時,縱梁由臨時支護支撐,開挖后立即架設下部鋼拱架,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施作內層初期支護下半部分;在下部存在鋼拱架時,縱梁由已架設的下部鋼拱架和臨時支護共同支撐,開挖后架設下部鋼拱架,掛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施作內層初期支護下半部分。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Ⅴ、Ⅵ處圍巖開挖順序可調換。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Ⅴ、Ⅵ處圍巖可同時開挖。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實現組合型初期支護荷載分擔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下部圍巖施工不存在鋼拱架時,Ⅴ、Ⅵ處圍巖的開挖深度不超過兩榀鋼拱架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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