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紅外指紋模組、液晶顯示屏及電子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21189.5 | 申請日: | 2020-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2509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2 |
| 發明(設計)人: | 馮耀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勵德光學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強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街道松坪***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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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紅外 指紋 模組 液晶顯示屏 電子 裝置 | ||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紅外指紋模組、液晶顯示屏及電子裝置,其中,所述模組包括:蓋板、LCD模組、紅外光發射裝置和感光器,所述LCD模組包括第一透光區域,其中,所述LCD模組設置于所述蓋板的第一區域的下方,所述紅外光發射裝置設置于所述蓋板的第二區域的下方且所述紅外光發射裝置設置于所述LCD模組的第一側,所述感光器設置于所述LCD模組的第一透光區域的下方,能夠減少紅外指紋模組的成本。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顯示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紅外指紋模組、液晶顯示屏及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電子裝置(如手機等)的顯示屏為了實現更好的顯示效果,導致了全面屏和屏下指紋技術的出現。現有的顯示屏通常會采用有機發光半導體OLED顯示屏,由于OLED顯示屏的成本較高,使得基于OLED實現的紅外指紋模組的成本較高。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紅外指紋模組、液晶顯示屏及電子裝置,能夠減少紅外指紋模組的成本。
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紅外指紋模組,所述模組包括:蓋板、LCD模組、紅外光發射裝置和感光器,所述LCD模組包括第一透光區域,其中,
所述LCD模組設置于所述蓋板的第一區域的下方,所述紅外光發射裝置設置于所述蓋板的第二區域的下方且所述紅外光發射裝置設置于所述LCD模組的第一側,所述感光器設置于所述LCD模組的第一透光區域的下方。
本實施例中,紅外指紋模組包括蓋板、LCD模組、紅外光發射裝置和感光器,因此通過采用LCD模組實現紅外指紋模組,相對于采用OLED模組實現紅外指紋模組,能夠降低紅外指紋模組的成本。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模組還包括可見光吸收裝置,所述可見光吸收裝置設置于所述蓋板的第二區域靠近所述紅外光發射裝置的一面。
本示例中,通過在蓋板上設置可見光吸收裝置,則可以吸收掉由紅外光發射裝置反射的可見光,使得用戶不能看見紅外光發射裝置,從而可以提升紅外指紋模組使用時的實用性。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紅外光發射裝置包括偏光器、LED光源和PCB板,其中,
所述偏光器和所述LED光源設置于所述PCB板,所述偏光器用于改變所述LED光源發射的紅外光的傳播方向。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偏光器包括透鏡或反光器。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蓋板的材質包括玻璃或藍寶石。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可見光吸收裝置包括油墨。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蓋板與所述LCD模組之間的距離大于0.05毫米且小于0.2毫米。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模組還包括透鏡,所述透鏡設置于所述感光器與所述LCD模組的第一透光區域之間。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第一透光區域包括圓形開孔,所述圓形開孔的圓心與所述透鏡的圓心位于第一直線上,所述第一直線垂直于所述LCD模組。
結合第一方面,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所述透鏡的面積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透光區域的面積。
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液晶顯示屏,所述液晶顯示屏被封裝有如上述第一方面任一項所述的紅外指紋模組。
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包括殼體和如第二方面所述的液晶顯示屏。
本申請的這些方面或其他方面在以下實施例的描述中會更加簡明易懂。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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