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減小事故現場的車輛乘員視野的設備、車輛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20922.1 | 申請日: | 2020-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6093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沃爾夫岡·克魯格;馬圖斯·巴尼亞伊;塞巴斯蒂安·施陶夫;塞巴斯蒂安·科斯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00 | 分類號: | B60R1/00;B60R16/02;G08G1/16;B60K35/00;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劉小峰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州迪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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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減小 事故現場 車輛 乘員 視野 設備 系統 | ||
1.用于減小事故現場的車輛(110)乘員視野的設備(100),包含:
-顯示裝置(101),所述顯示裝置(101)具有至少偶爾透明的顯示區域(102);
-事故現場定位裝置(103),所述事故現場定位裝置(103)被設置為確定事故現場的位置;以及
-顯示控制裝置(104),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控制裝置(104)被設置為當所述顯示區域(102)布置在所述車輛(110)乘員的視場中時確定所述視場是否包含可通過所述顯示區域(102)的顯示區域部分看到所述事故現場的事故現場部分,并且,如果所述視場包含所述事故現場部分,則控制所述顯示裝置(101)以至少減小所述事故現場部分的所述乘員視野的方式影響至少所述顯示區域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事故現場定位裝置(103)具有用于無線信息傳輸的通信單元(105),所述通信單元被設計為接收事故現場位置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事故現場定位裝置(103)具有定位傳感器單元(106),所述定位傳感器單元(106)被設置為從所述定位傳感器單元(106)的環境的至少一部分接收定位信號,并且其中所述事故現場定位裝置(103)被設計為通過評估所述定位信號來檢測事故現場,并確定相關的事故現場位置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定位傳感器單元(106)包含雷達傳感器單元、LIDAR傳感器單元和/或攝像機傳感器單元。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還包含
-自我定位裝置(107),所述自我定位裝置(107)設置為確定自我位置。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顯示區域(102)包含抬頭顯示器。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顯示區域(102)包含至少偶爾透明的OLED顯示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OLED顯示器被應用于一個或多個車窗。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顯示控制裝置(104)被設置為控制所述顯示裝置(101)以通過將所述顯示區域部分切換為不透明狀態來至少減小所述事故現場部分的所述乘員視野的方式影響至少所述顯示區域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顯示控制裝置(104)被設置為控制所述顯示裝置(101)以通過將所述顯示區域部分切換為半透明的模糊狀態來至少減小所述事故現場部分的所述乘員視野的方式影響至少所述顯示區域部分。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顯示控制裝置(104)被設置為控制所述顯示裝置(101)以通過在所述顯示區域部分顯示圖像或圖像序列來至少減小所述事故現場部分的所述乘員視野的方式影響至少所述顯示區域部分。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顯示控制裝置(104)被設計為從與所述事故現場在空間或時間上相關的攝像機傳感器信號動態地生成所述圖像或所述圖像序列。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其中,所述顯示控制裝置(104)還被設計為如果所述視場包含事故現場部分則促使輸出警告。
14.具有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設備(100)的車輛(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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