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11669.3 | 申請日: | 2020-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5567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劉白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白玲 |
| 主分類號: | D06M15/09 | 分類號: | D06M15/09;D06M15/53;D06M15/333;D06M15/37;D06M13/463 |
| 代理公司: | 成都領航高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85 | 代理人: | 王斌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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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口罩 重復 利用 可再溶性 水性 處理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劑包括以下組分:
水溶性聚合物:3~25份;聚胍鹽抗菌劑:1~10份;表面活性劑:0.5~5份;其余為去離子水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劑包括以下組分:
水溶性聚合物:15~20份;聚胍鹽抗菌劑:3~8份;表面活性劑:1~3份;去離子水:600~1000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溶性聚合物為羧甲基纖維素、聚氧化乙烯、聚乙烯醇中的一種或多種組成;
其中,羧甲基纖維素鈉的取代度為0.5~0.8;聚氧化乙烯的分子量為10萬~250萬;聚乙烯醇的聚合度與醇解度分別為380~1700與88%~99%。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胍鹽抗菌劑為聚六亞甲基鹽酸胍、鹽酸聚六亞甲基雙胍、有機硅改性聚六亞甲基鹽酸胍、有機硅改性鹽酸聚六亞甲基雙胍等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聚胍鹽抗菌劑的主體分子量為1500-600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活性劑為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咪唑啉表面活性劑、甜菜堿表面活性劑、雙子表面活性劑中的一種或多種;其中,陽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為十二烷基二甲基芐基氯化銨、十八烷基三甲基氯化銨;咪唑啉表面活性劑或/和甜菜堿表面活性劑為月桂基咪唑啉甜菜堿型兩性表面活性劑、十二烷基二甲基磺丙基甜菜堿、十八烷基二羥乙基甜菜堿;雙子表面活性劑為十二至二十四烷基雙子表面活性劑。
7.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將表面活性劑、水溶性聚合物濃度、胍鹽類抗菌劑用去離子水配置成濃度為3%~10%的水溶液;
b)攪拌情況下,向反應器中加入去離子水、步驟a)中配置的表面活性劑、胍鹽類抗菌劑和水溶性聚合物的水溶液,攪拌30min~90min;用酸調節體系最終pH為6~8;溫度范圍20℃~60℃;
c)調節處理劑的使用濃度至1.0~5.0%。
8.一種權利要求7所述的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酸為鹽酸、磷酸、醋酸、丙酸中的一種或多種。
9.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或權利要求6所述的口罩重復利用的可再溶性水性處理劑制備方法得到的處理劑通過浸漬、浸軋或噴涂工藝處理口罩或隔離衣用無紡布材料、空調濾網無紡布過濾材料、紡織服裝材料的應用用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罩的用途包括新口罩或使用過的口罩的處理,所述使用過的口罩處理方法包括:
a)將使用過的口罩用自來水沖洗10秒~20秒;隨后浸泡在0.01%~1.0%的中性洗滌液中5~20min,手輕按20~50次,避免用力搓揉;用清潔自來水沖洗干凈;
b)用不含水溶性聚合物的處理劑浸泡清洗干凈的口罩,用量為口罩自重的1-5倍,時間1~20min;壓去水劑,晾干。
c)將處理液噴施在晾干口罩的外表面,用量為8ml~20ml,晾干后即可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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