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的版權保護方法、裝置、設備和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05122.2 | 申請日: | 2020-0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395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14 |
| 發明(設計)人: | 肖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10 | 分類號: | G06F21/10;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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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區塊 版權 保護 方法 裝置 設備 介質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版權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用戶終端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檢測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護數字作品,采用用戶的區塊鏈賬戶私鑰對所述待保護數字作品的作品信息進行簽名,得到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鑰簽名;其中,所述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內容信息和作品創作時間;
根據所述作品信息和所述作品信息的私鑰簽名,生成版權保護事務請求,并發送至區塊鏈網絡以進行上鏈存儲;
其中,所述檢測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護數字作品,包括:
檢測用戶終端設備中生成數字作品的應用程序,若檢測到其響應用戶的相關操作后觸發數字作品的生成操作和存儲操作,則用戶終端設備有數字作品生成,所述數字作品即為存儲空間中的新增數字作品,將所述新增數字作品作為新生成的待保護數字作品,或判斷所述新增數字作品在區塊鏈中是否已進行版權保護,若新增數字作品在區塊鏈中未進行版權保護,將所述新增數字作品作為新生成的待保護數字作品;
其中,所述方法的執行主體為所述用戶終端設備中的區塊鏈輕量級節點或與區塊鏈交互的具有數字作品存儲功能的應用程序;
若所述方法的執行主體為所述用戶終端設備中的區塊鏈輕量級節點,則所述輕量級節點加載到用戶終端設備的操作系統中;或者,
所述輕量級節點作為獨立的第三方應用程序安裝到所述用戶終端設備中,且所述第三方應用程序具有訪問所述用戶終端設備中的目標應用程序的權限,其中,所述目標應用程序為生成和/或存儲數字作品的應用程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作品內容信息為所述待保護數字作品的內容,或所述待保護數字作品的內容的加密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到存在新生成的待保護數字作品,包括:
若檢測到所述用戶終端設備的存儲空間中存在新增數字作品,則判斷所述新增數字作品在區塊鏈中是否已進行版權保護;
若否,則將所述新增數字作品作為新生成的待保護數字作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到所述用戶終端設備的存儲空間中存在新增數字作品,包括:
若檢測到所述用戶終端設備觸發數字作品的生成及存儲操作,則將所述數字作品作為存儲空間中的新增數字作品;和/或,
定期掃描所述用戶終端設備的存儲空間,確定新增數字作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檢測到所述用戶終端設備的存儲空間中存在新增數字作品之后,還包括:
在本地對所述新增數字作品進行標注;
相應的,定期掃描所述用戶終端設備的存儲空間,確定新增數字作品,包括:
定期掃描所述用戶終端設備的存儲空間,將所述存儲空間中未被標注的數字作品作為新增數字作品。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新增數字作品在區塊鏈中是否已進行版權保護,包括:
在區塊鏈中查找是否存在所述新增數字作品的作品內容信息;
若不存在,則所述新增數字作品在區塊鏈網絡中未進行版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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