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大型建筑板材的運輸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04475.0 | 申請日: | 2020-0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3234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04 |
| 發明(設計)人: | 喬迪·索勒·巴爾塞爾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赫爾曼斯·博阿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3/02 | 分類號: | B62B3/02;B62B3/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駿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25 | 代理人: | 吳靜芝 |
| 地址: | 西班牙***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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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大型 建筑 板材 運輸 裝置 | ||
1.一種大型建筑板材的運輸裝置,包括帶有車輪(11)的推車(1)與帶有吸盤(3)的組裝式搬運裝置(2),所述車輪(11)用于使所述推車(1)移動,所述吸盤(3)用于固定待運輸的大型建筑板材(P),所述組裝式搬運裝置(2)通過可拆卸連接裝置(12)設置在所述推車(1)上;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車(1)具有可伸縮的伸展部件(13),所述伸展部件(13)上設置有緊固件(14),所述伸展部件(13)通過所述緊固件(14)固定到推車(1)上形成一個突出的位置,其中,當所述運輸裝置向前或向后傾斜來卸載所述大型建筑板材(P)時,所述伸展部件(13)形成所述運輸裝置的對地的支撐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車(1)的前側與后側設有防滑塊(15),所述防滑塊(15)用于在所述運輸裝置向前或向后傾斜來卸載所述大型建筑板材(P)時,為所述推車(1)或其伸展部件(13)提供穩定的對地支撐點。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組裝式搬運裝置(2)包括:
至少兩根平行橫桿(21),所述橫桿(21)與設置在推車(1)上的可拆卸連接裝置(12)連接;
連桿(22),所述連桿(22)與所述橫桿(21)垂直;
固定件(23),用于將所述連桿(22)固定于所述橫桿(21)上的任意位置;
手柄(24),所述手柄(24)通過緊固旋鈕固定在所述連桿(22)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24)包括不在一條直線上的兩段,其中,第一分段(24a)與所述連桿(22)連接,第二分段(24b)與所述第一分段(24a)平行并且在所述連桿(22)側邊與所述連桿(22)分隔開。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組裝式搬運裝置(2)的橫桿(21)的兩端均設置有防滑塊(25),使其從所述推車(1)上拆卸下來并豎直放置時,所述防滑塊(25)將形成穩定的對地支撐點。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每根所述連桿(22)為一根單桿;或每根所述連桿(22)由兩根直桿通過加固旋鈕(26)相互連接組成,所述兩根直桿的重疊長度可調,使所述連桿(22)的總長度可調。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推車(1)上,用于與所述組裝式搬運裝置(2)與所述推車(1)可拆卸連接的可拆卸連接裝置(12)包括通管,所述通管的橫截面適于容納所述組裝式搬運裝置(2)的橫桿(21)的末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推車(1)上,構成所述組裝式搬運裝置(2)的可拆卸連接裝置(12)的通管朝上設置且向所述推車(1)的后端傾斜。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車(1)為框架結構,其包括兩根共平面的側框條(16)、一根后框條(17)以及一根向上傾斜的前框條(18),其中,所述前框條(18)分別與所述側框條(16)與后框條(17)固定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3-8中任一項所述的運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吸盤(3)上設有錨定板(31)與緊固旋鈕(32),所述吸盤(3)通過所述錨定板(31)支撐于所述連桿(22)的外側面,并通過所述緊固旋鈕(32)固定在所述連桿(22)的任意位置,以避免所述吸盤(3)沿著所述連桿(22)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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