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車輛座椅的底架以及車輛座椅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092646.2 | 申請日: | 2020-0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724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M.貝倫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佛吉亞汽車座椅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16 | 分類號: | B60N2/16;B60N2/4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萬欣;陳浩然 |
| 地址: | 德國施***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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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座椅 底架 以及 |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車輛座椅的底架以及車輛座椅,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用于車輛座椅的底架,其帶有兩個側部件和相對于側部件可擺動的搖桿用于底架的高度調整,其中搖桿的擺動可通過兩個調整臂的操縱來促使,其中每個調整臂關聯(lián)有另一搖桿,從而通過相應的調整臂的操縱相關聯(lián)的搖桿可擺動,其中兩個調整臂在錨固點處可扭轉地固定在分別相關聯(lián)的搖桿處,從而相應的搖桿在兩個調整臂沿著調整方向的操縱的情形中可擺動且底架的側部件由此沿高度調整方向可運動,其中至少兩個調整臂的操縱經(jīng)由同步桿同步,從而兩個相關聯(lián)的搖桿同步擺動,其中同步桿在側部件之間伸延且在連接位置處可扭轉地固定在相應的側部件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用于車輛座椅的底架以及一種車輛座椅。
背景技術
車輛座椅可已知地除了縱向調整以外同樣設有高度調整。對此,車輛座椅作為底架的組成部分具有多個可擺動的搖桿,經(jīng)由其整個底架可例如相對于可縱向移動的上軌道有針對性地向上和向下調整。可擺動的搖桿對此分別在兩側(在底架的上軌道處和在側部件處)支承。為了高度調整,傳統(tǒng)地兩個左側和右側布置的后方的搖桿經(jīng)由調整臂擺動,其中調整臂可通過操縱設備、例如泵調整。由此擺動的搖桿首先負責底架在車輛座椅的后方的區(qū)域中的單側的抬升。
為了將該調整運動同樣傳遞到另一搖桿上,擺動的后方的搖桿經(jīng)由底架的后方的連接管與在另一側上的后方的搖桿剛性地連接。擺動運動因此經(jīng)由后方的連接管傳遞到其他的后方的搖桿上或車輛座椅或底架的另一側上。前方的搖桿限制底架在前方的區(qū)域中的運動,其通過底架的側部件同樣抬升,從而車輛座椅的均勻的抬升或下降可被促使。
示例性地,這樣的可高度調整的底架在文件DE 10 2011 001 638 A1或文件DE100 42 851 A1中描述。
在此不利的是,后方的連接管將全部力由所述一個后方的搖桿傳遞到底架的另一側上。由此,使得高度調整變得困難,因為力經(jīng)由所述一個后方的搖桿導入到整個底架中。此外,后方的連接管可以以相應的強度制造,以在高作用的力的情形中避免扭曲。同樣在碰撞情況中,全部力經(jīng)由后方的連接管傳遞到后方的搖桿上或與其處于有效連接中的調整臂上。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在文件EP 1 813 465 A2中描述了一種可高度調整的底架,在其中后方的搖桿通過兩個同步的調整臂擺動。由此,力傳遞不再僅經(jīng)由后方的橫向管在后方的搖桿之間進行。經(jīng)由同步桿,搖桿的操縱可同步。在底架的該實施方案中,力、尤其側向力在底架的前方的區(qū)域中的可靠的傳遞以及乘客在碰撞情況中的可靠的容納不能夠可靠地確保。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任務因此是,提供一種底架以及一種車輛座椅,其在碰撞情況中即使在高負荷的情形中能夠實現(xiàn)簡單的和可靠的高度調整以及可靠的運行。
該任務通過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底架以及根據(jù)另一獨立權利要求的車輛座椅解決。從屬權利要求說明了優(yōu)選的改進方案。
因此設置成,在帶有兩個側部件和相對于側部件可擺動的搖桿的用于車輛座椅的底架的情形中設置有至少兩個調整臂,其中每個調整臂關聯(lián)有底架的另一搖桿,從而通過相應的調整臂的操縱,相關聯(lián)的搖桿可擺動且由此可實現(xiàn)高度調整。根據(jù)本發(fā)明,至少兩個調整臂沿著調整方向的操縱經(jīng)由同步桿來同步,其在側部件之間伸延且在連接位置處可扭轉地固定在側部件處,其中連接位置在相應的側部件的前方的端部區(qū)域中處于最大與相應的側部件的前方的端點遠離相應的側部件的側部件長度的三分之一。
由此,利用同步桿可以有利地實現(xiàn)多個功能性:
首先,搖桿的至少成對的調整通過以下方式實現(xiàn),即,同步桿在兩個調整臂上如此作用,使得兩個調整臂的運動彼此協(xié)調。由此可確保,搖桿中的一個在車輛座椅或底架的一側上的擺動不可經(jīng)由連接管傳遞到另一側上。相反地,在兩側上的搖桿直接在操縱的情形中經(jīng)由調整臂擺動。在此為了不實現(xiàn)底架或側部件的兩個側的不均勻的調整,調整臂(通過其操縱調整搖桿)在其運動中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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