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對象分發的方法和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90176.6 | 申請日: | 2020-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1141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9 |
| 發明(設計)人: | 杜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6 | 分類號: | G06Q40/06;G06K9/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永新同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76 | 代理人: | 楊錫勱;趙磊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對象 分發 方法 裝置 | ||
本說明書的實施例提供了用于對象分發的方法、裝置和計算設備。該方法可以包括:獲取已經被分發的m個歷史對象各自的特征數據以及尚未被分發的新對象的特征數據;基于m個歷史對象各自的特征數據和新對象的特征數據,確定m個歷史對象中的與新對象具有相似性的n個歷史對象;基于n個歷史對象的分發規則信息和用戶信息,確定新對象的預期分發時長,其中,n個歷史對象中的每個歷史對象的分發規則信息至少包括該歷史對象的分發數量和分發時長;向對象提供方發送新對象的預期分發時長,以便由對象提供方基于預期分發時長來確定新對象的最終分發時長;基于新對象的最終分發時長,對新對象進行分發。
技術領域
本說明書的實施例涉及信息處理領域,具體地,涉及用于對象分發的方法、裝置、計算設備和機器可讀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在一些場景下,可以針對用戶進行對象分發。在進行對象分發時,通常需要指定分發時長,在分發時長到期時結束對象分發。那么,期望的是在分發時長結束時,完成預期數量的對象分發。
發明內容
考慮到現有技術的上述問題,本說明書的實施例提供了用于對象分發的方法、裝置、計算設備和機器可讀存儲介質。
一方面,本說明書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于對象分發的方法,包括:獲取已經被分發的m個歷史對象各自的特征數據以及尚未被分發的新對象的特征數據,其中,m為正整數;基于所述m個歷史對象各自的特征數據和所述新對象的特征數據,確定所述m個歷史對象中的與所述新對象具有相似性的n個歷史對象,其中,n為小于或等于m的正整數;基于所述n個歷史對象的分發規則信息和用戶信息,確定所述新對象的預期分發時長,其中,所述n個歷史對象中的每個歷史對象的分發規則信息至少包括該歷史對象的分發數量和分發時長;向對象提供方發送所述新對象的預期分發時長,以便由所述對象提供方基于所述預期分發時長來確定所述新對象的最終分發時長;基于所述新對象的最終分發時長,對所述新對象進行分發。
另一方面,本說明書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用于對象分發的裝置,包括:獲取單元,其獲取已經被分發的m個歷史對象各自的特征數據以及尚未被分發的新對象的特征數據,其中,m為正整數;第一確定單元,其基于所述m個歷史對象各自的特征數據和所述新對象的特征數據,確定所述m個歷史對象中的與所述新對象具有相似性的n個歷史對象,其中,n為小于或等于m的正整數;第二確定單元,其基于所述n個歷史對象的分發規則信息和用戶信息,確定所述新對象的預期分發時長,其中,所述n個歷史對象中的每個歷史對象的分發規則信息至少包括該歷史對象的分發數量和分發時長;第一發送單元,其向對象提供方發送所述新對象的預期分發時長,以便由所述對象提供方基于所述預期分發時長來確定所述新對象的最終分發時長;分發單元,其基于所述新對象的最終分發時長,對所述新對象進行分發。
另一方面,本說明書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計算設備,包括:至少一個處理器;與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進行通信的存儲器,其上存儲有可執行指令,所述可執行指令在被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執行時使得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實現上述方法。
另一方面,本說明書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機器可讀存儲介質,其存儲有可執行指令,所述可執行指令在被執行時使得機器執行上述方法。
可見,在上述技術方案中,基于已經被分發的歷史對象的特征數據和新對象的特征數據,可以確定與新對象具有相似性的歷史對象。這樣,基于相似的歷史對象的分發規則信息和用戶信息,能夠合理地確定新對象的預期分發時長,進而通過確定合理的最終分發時長來對新對象進行分發,從而能夠有效地完成對象分發。
附圖說明
通過結合附圖對本說明書的實施例的更詳細的描述,本說明書的實施例的上述以及其它目的、特征和優勢將變得更加明顯,其中,在本說明書的實施例中,相同的附圖標記通常代表相同的元素。
圖1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用于對象分發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圖。
圖2是根據一個實施例的用于對象分發的示例過程的流程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未經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090176.6/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