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90045.8 | 申請日: | 2020-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0516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6 |
| 發明(設計)人: | 鮑元野;張永振;黎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29/17 | 分類號: | C07C29/17;C07C31/125;C07C33/025;B01J23/652;B01J23/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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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64006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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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芳樟醇 精餾 釜殘液 加氫 利用 方法 | ||
1.一種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脫除重組分后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為原料經加氫反應合成二氫芳樟醇或四氫芳樟醇;
當通過加氫反應合成四氫芳樟醇時,所述加氫反應添加有釕碳催化劑;所述釕碳催化劑的添加量為原料質量的0.5-5%;加氫反應中添加有二胺類物質,用于抑制重組分副產物的生成;所述二胺類物質為乙二胺、1,2-丙二胺、1,2-環己二胺、1,2-苯二胺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二胺類物質的添加量為原料質量的0.1-5%;
通過加氫反應合成二氫芳樟醇時,首先添加金屬鹽對催化劑進行改性;所述金屬鹽為錳或鉻的乙酸鹽、硫酸鹽、氯化鹽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催化劑為釕碳催化劑,催化劑的添加量為原料質量的0.5-5%;所述金屬鹽與催化劑的添加量以金屬原子計,摩爾比為0.5-50%;加氫反應中添加有二胺類物質,用于抑制重組分副產物的生成;所述二胺類物質為乙二胺、1,2-丙二胺、1,2-環己二胺、1,2-苯二胺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二胺類物質的添加量為原料質量的0.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釕碳催化劑中釕金屬含量為0.1-2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鹽與催化劑的添加量以金屬原子計,摩爾比為1-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鹽為乙酸錳、乙酸鉻、硫酸錳、氯化錳、氯化鉻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鹽對催化劑的改性在惰性條件下進行,改性時間為0.1-24h。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鹽對催化劑的改性時間為0.5-12h。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鹽以純物質或溶液的形式與催化劑混合改性;所述溶液中溶劑為純水、不與原料發生反應的醚類、醇類中的一種或多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溶液中溶劑為純水、乙醇中的一種或多種。
9.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二胺類物質的添加量為原料質量的1-2%。
10.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通過溶劑稀釋,稀釋溶劑為純水、不與原料發生反應的惰性脂肪族烷烴、芳烴、醚類、醇類中的一種或多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稀釋溶劑為純水、正庚烷、甲苯、乙醇中的一種或多種。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稀釋溶劑用量為原料質量的0.5-3倍。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稀釋溶劑用量為原料質量的0.8-1.5倍。
14.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氫反應的溫度為30-180℃,時間為0.5-24h;加氫反應所用氫氣純度≥99.9%,加氫反應壓力為0.1-10MPa。
15.根據權利要求14的芳樟醇精餾釜殘液加氫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氫反應壓力為0.5-6.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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