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攜式電子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81300.2 | 申請日: | 2020-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1069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許振昌;劉勇智;江兆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恒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16 | 分類號: | G06F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天堯;湯在彥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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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攜式 電子 裝置 | ||
1.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第一殼體;
一顯示面板,嵌入于該第一殼體中;
一轉軸殼體,連接并固定于該第一殼體的一側;
一第二殼體,該轉軸殼體的兩端鉸接于該第二殼體的一側,使得該第一殼體通過該轉軸殼體相對于該第二殼體進行旋轉;以及
至少一電路板,設置于該轉軸殼體中,并電連接該顯示面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殼體包括一前蓋與一背蓋,該前蓋與該背蓋形成一第一容置空間,且該顯示面板設置于該第一容置空間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轉軸殼體在該顯示面板的顯示面的法線方向上不與該顯示面板重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另包括一輸入元件,嵌入于該第二殼體中。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殼體包括一上蓋與一下蓋,且該輸入元件嵌入于該上蓋。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輸入元件包括鍵盤。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另包括兩轉軸結構,分別設置于該轉軸殼體的該兩端,并連接該第二殼體。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電路板設置于該等轉軸結構之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至少一電路板在一方向上的長度小于該轉軸殼體在該方向上的長度。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另包括一軟性電路板,將該顯示面板電連接至該至少一電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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