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取液設備以及水質分析儀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76693.8 | 申請日: | 2020-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5523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3 |
| 發明(設計)人: | 徐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島津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G01F23/292 | 分類號: | G01F23/292;G01N33/18 |
| 代理公司: | 上海立群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91 | 代理人: | 劉振綺;毛立群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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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目標 容器 判斷 方法 設備 以及 水質 分析 | ||
1.一種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用于判斷向所述目標容器的進液是否執行,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進液步驟,向所述目標容器輸入液體;
照射步驟,設置于所述目標容器一側的光源,朝向所述目標容器,照射沿所述液體液面的升高方向上的規定區間范圍;
檢測步驟,通過隔著所述目標容器與所述光源對置的光強傳感器,檢測透過所述目標容器的光強值;
告知步驟,若在所述進液步驟中,所述光強值的變化量小于閾值,則發出告知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液步驟中還包括,
加入第一液體步驟,向所述目標容器中加入第一液體;
加入第二液體步驟,在所述加入第一液體步驟完成后,向所述目標容器中加入第二液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照射的規定區間范圍,至少涵蓋與所述第一液體的預定加入量對應的液面位置、以及涵蓋與所述第一液體和所述第二液體的預定加入量之和對應的液面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入第二液體步驟之后,還至少包括一個加入第三液體步驟,其中,
所述第一液體的預定加入量,大于所述第二液體或所述第三液體的預定加入量。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多種所述液體經由所述目標容器底部開設的通孔而被加入到所述目標容器中。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容器為具有圓筒狀側壁的透明容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目標容器進液的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為發散光源。
8.一種取液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目標容器;
進液裝置,向所述目標容器輸入液體;
照射裝置,設置于所述目標容器一側,朝向所述目標容器,照射沿所述液體液面的升高方向上的規定區間范圍;
檢測裝置,包括隔著所述目標容器與所述照射裝置對置的光強傳感器,檢測透過所述目標容器的光強值;
告知裝置,若在所述進液裝置向所述目標容器輸入液體的過程中,所述光強值的變化量小于閾值,則發出告知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取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容器為具有圓筒狀側壁的透明容器。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取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照射裝置為發散光源。
11.根據權利要求8-10中任一項所述的取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容器底部開設有通孔,所述液體經由所述通孔而被加入到所述目標容器中。
12.一種水質分析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質分析儀包含如權利要求8-11中任一項所述的取液設備。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水質分析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容器為所述水質分析儀的反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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