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及其控制方法、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73350.6 | 申請日: | 2020-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4796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3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納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45/41 | 分類號: | B62J45/41;B62J50/21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景聞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42 | 代理人: | 常鵬 |
|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區西小口路66號***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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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及其 控制 方法 存儲 介質 | ||
1.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體;
姿態傳感器,設置在所述車體上,用于感測所述車體的震動并輸出震動信號;
控制器,與所述姿態傳感器連接,用于識別所述震動信號是否為敲擊信號,并在確定所述震動信號為敲擊信號時,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
執行單元,與所述控制器連接,用于根據所述控制信號進行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在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時,用于解析所述敲擊信號得到敲擊信息,根據所述敲擊信息生成所述敲擊信號對應的控制信號,所述敲擊信息至少包括連續敲擊次數、敲擊力度、敲擊頻率中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姿態傳感器集成在所述電動車的車頭,或者,所述姿態傳感器集成在所述電動車的座桶,或者,所述電動車還包括設置在所述車體上的儀表,所述儀表包括電路板和儀表盤,所述姿態傳感器集成在所述電路板或所述儀表盤上,用于感測所述儀表的震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在確定所述敲擊信號對應的觸發動作為儀表盤的預設觸發動作時,判斷所述儀表盤的觸發區域,并根據所述觸發區域的所述敲擊信號生成對應的控制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在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時,用于輸出打開所述電動車座桶的控制信號,或者,獲取所述電動車的運行狀態,確定所述電動車處于靜止狀態時,輸出打開所述電動車座桶的控制信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車還包括壓力傳感器,所述壓力傳感器設置在所述電動車鞍座,用于檢測所述鞍座受到的壓力并輸出壓力信號;
所述控制器在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時,用于根據所述壓力信號確定所述鞍座上是否有人,并在所述鞍座上無人時,輸出打開所述電動車座桶的控制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在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時,用于獲取所述電動車的運行狀態,在所述電動車處于前進狀態時,輸出進入定速巡航或進行模式切換的控制信號,和/或,在所述電動車處于靜止狀態時,輸出打開所述電動車座桶的控制信號。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姿態傳感器還用于檢測所述車體的姿態數據;
所述控制器還用于,根據所述車體的姿態數據判斷所述電動車是否發生碰撞,并在確定所述電動車發生碰撞時輸出通知指令;
所述電動車還包括通信單元,所述通信單元與所述控制器連接,所述通信單元在接收到所述通知指令時發送通知信息。
9.一種控制電動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電動車包括姿態傳感器,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所述姿態傳感器感測的震動信號;
判斷所述震動信號是否為敲擊信號;
所述震動信號為所述敲擊信號,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以控制所述電動車的對應執行單元動作。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電動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包括:
解析所述敲擊信號得到敲擊信息;
根據所述敲擊信息生成所述敲擊信號對應的控制信號,其中,所述敲擊信息至少包括連續敲擊次數、敲擊力度、敲擊頻率中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電動車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對應所述敲擊信號的控制信號,包括:
確定所述敲擊信號對應的觸發動作為儀表盤的預設觸發動作;
判斷所述儀表盤的觸發區域;
根據所述觸發區域的所述敲擊信號生成對應的控制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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