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71958.5 | 申請日: | 2020-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7299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9 |
| 發明(設計)人: | 李英琦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政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17/04 | 分類號: | E02D17/04;E02D29/05 |
| 代理公司: | 上海申新律師事務所 31272 | 代理人: | 沈棟棟 |
| 地址: | 200030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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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坑 結構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和方法,包括:圍護樁;若干圍檁,圍檁包括頂部圍檁、底部圍檁和若干中間圍檁;若干內支撐,內支撐包括頂部內支撐、底部內支撐和若干中間內支撐,分別設置在對應的圍檁的內側;若干換撐梁,若干換撐梁與中間圍檁一一對應,換撐梁位于對應的中間圍檁的內側,并且換撐梁的一端連接于對應的中間圍檁,換撐梁的另一端緊貼于地下構筑物的主體結構外墻上,且正對主體結構內隔墻、主體結構豎向框架、及與換撐梁緊貼的主體結構外墻垂直相交的另一主體結構外墻處;本發明通過換撐梁將基坑外的土壓力傳遞到外墻、內隔墻或豎向框架上,利用外墻、內隔墻或豎向框架本身的結構抗側能力抵抗側向土壓力。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市政給排水結構工程和基坑工程技術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和方法的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目前大量的市政給排水工程的地下構筑物(如泵房等)采用支護開挖現澆的方式施工。給排水地下構筑物的結構具有以下特點:地下各層的層高比較高,內隔墻布置比較復雜。因此,基坑支護工程在結構回筑過程中各道內支撐的換撐比較困難。
基坑支護工程中,換撐一般都是利用結構本身的各層水平向樓板替換相應的豎向各道內支撐。而很多地下泵房各層的層高比較高,各層樓板豎向間距較大,使得豎向有若干道支撐處無樓板。只能在結構外壁內側采用臨時鋼支撐進行換撐,但由于內部隔墻較多,支撐需要開孔穿墻,對內隔墻的止水造成不利影響;若不穿隔墻,則支撐被分割成多段,保持支撐軸線對準較困難,且分段支撐實施也較繁瑣。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產生的問題,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和方法,通過換撐梁將基坑外的土壓力傳遞到外墻、內隔墻或豎向框架上,利用外墻、內隔墻或豎向框架本身的結構抗側能力抵抗側向土壓力。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包括:
圍護樁,所述圍護樁內側為基坑,所述基坑用于澆筑地下構筑物;
若干圍檁,所述圍檁包括頂部圍檁、底部圍檁和若干中間圍檁;所述頂部圍檁設置于所述圍護樁的頂部,所述底部圍檁和所述中間圍檁均位于所述圍護樁的內側,并且所述底部圍檁位于所述圍檁的最下方,若干所述中間圍檁位于所述頂部圍檁和所述底部圍檁之間;
若干內支撐,所述內支撐包括頂部內支撐、底部內支撐和若干中間內支撐,所述頂部內支撐設置于所述頂部圍檁內側,所述底部內支撐設置于所述底部圍檁內側,所述中間內支撐與所述中間圍檁一一對應,并且所述中間內支撐分別設置在對應的所述中間圍檁的內側;
若干換撐梁,若干所述換撐梁與所述中間圍檁一一對應,所述換撐梁位于對應的所述中間圍檁的內側并且所述換撐梁的一端連接于對應的所述中間圍檁,所述換撐梁的另一端緊貼于所述地下構筑物的主體結構外墻上。
上述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其中,還包括底部換撐板和頂部換撐板;
所述底部換撐板位于所述底部內支撐的下方,并且所述底部換撐板的一端緊貼所述圍護樁,所述底部換撐板的另一端緊貼所述地下構筑物的底板;
所述頂部換撐板位于所述頂部內支撐的下方,并且所述頂部換撐板的一端緊貼所述圍護樁,所述頂部換撐板的另一端緊貼所述地下構筑物的頂板。
上述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其中,所述換撐梁分別設置在正對所述地下構筑物的主體結構內隔墻、及所述地下構筑物的主體結構豎向框架、及與所述換撐梁緊貼的所述主體結構外墻垂直相交的另一所述主體結構外墻處。
上述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其中,所述中間內支撐的底部高于所述中間圍檁的底部。
上述一種基坑換撐結構,其中,所述中間圍檁內側的下部預埋有若干鋼筋接駁器;所述換撐梁包括若干縱向鋼筋和若干分布鋼筋,所述縱向鋼筋分別與所述鋼筋接駁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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