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67910.7 | 申請日: | 2020-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0243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0 |
| 發明(設計)人: | 金雷宏;張德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中電富嘉工貿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1/10 | 分類號: | G07C1/10 |
| 代理公司: | 廣東翰銳律師事務所 44442 | 代理人: | 陳業勝 |
| 地址: | 510098 廣東省廣州市環***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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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佩戴 電子 監控 設備 考勤 監管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設備綁定:將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與佩戴此設備的被監管者的個人身份信息綁定;
考勤提醒:所述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接收后臺下發的需考勤時間信息,在當前時間到達所述需考勤時間時,發出需被監管者按照預設的考勤規則進行身份認證的考勤提醒;
結果判斷記錄:在發出考勤提醒后,判斷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接收到需由被監管者按照所述考勤規則提供的實時個人身份信息,當判斷結果為是時再判斷所述實時個人信息是否與綁定的個人身份信息一致;當所有判斷結果都為是時,記錄為考勤合格;當有一次判斷結果為否時,記錄為考勤不合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綁定步驟通過如下方式中的一種或任意兩種以上組合進行:
RFID標簽綁定:采用RFID標簽環錄入被監管者的個人身份信息,并與被監管者的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綁定;
聲紋綁定:所述個人身份信息為聲音信息,被監管者的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儲存綁定所述聲音信息;
指紋綁定:所述個人身份信息為指紋信息,被監管者的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儲存綁定所述指紋信息;
人臉綁定:所述個人身份信息為人臉信息,被監管者的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儲存綁定所述人臉信息;
虹膜信息綁定:所述個人身份信息為虹膜信息,被監管者的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儲存綁定所述虹膜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所述RFID標簽綁定的方式進行設備綁定時,所述RFID標簽環和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分開固定,判斷是否按照考勤規則進行身份認證的方法包括:已綁定的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判斷是否感應到所述RFID標簽中的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聲紋綁定方式中聲音信息包括朗讀阿拉伯數字0至9的聲音;采用所述聲紋綁定的方式進行設備綁定時,判斷是否按照考勤規則進行身份認證的方法包括:隨機生成阿拉伯數字0至9中的任意一位或幾位數字,判斷是否接收到所述任意一位或幾位數字的聲音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所述指紋綁定的方式進行設備綁定時,判斷是否按照考勤規則進行身份認證的方法包括:判斷是否采集到指紋。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所述人臉綁定的方式進行設備綁定時,判斷是否按照考勤規則進行身份認證的方法包括:判斷是否采集到人體臉部信息;采用所述虹膜信息綁定的方式進行設備綁定時,判斷是否按照考勤規則進行身份認證的方法包括:判斷是否采集到虹膜信息。
7.一種應用權利要求1至6所述基于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的考勤監管方法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和與所述電子監控設備相連的后臺,所述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包括處理器和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通訊模塊和考勤模塊,
所述處理器用于判斷考勤操作時被監管者提供的個人信息是否與本佩戴式電子監控設備綁定的個人信息一致;
所述通訊模塊用于與后臺通信;
所述考勤模塊用于實現考勤操作和提醒被監管者在預設的考勤時間到達時按照預設的考勤規則進行身份認證的考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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