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快充的鋰離子電池用電解液及鋰離子電池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67833.5 | 申請日: | 2020-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4454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7 |
| 發明(設計)人: | 母英迪;王龍;王海;李素麗;李俊義;徐延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67 | 分類號: | H01M10/0567;H01M10/0525;H01M10/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元同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535 | 代理人: | 劉元霞;謝怡婷 |
| 地址: | 51918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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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鋰離子電池 用電 | ||
1.一種鋰離子電池,所述鋰離子電池包括電解液,所述電解液包括有機溶劑、添加劑和鋰鹽,其中,所述的添加劑包括式1所示的鋰鹽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式2所示的咪唑羧酸酯類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和二氟磷酸鋰;
式1 式2
式1中,R1選自取代或未被取代的C1-4亞烷基、取代或未被取代的C2-4亞烯基;
式2中,R2選自氰基、取代或未被取代的C2-4烯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式1所示的鋰鹽化合物為A1和A2所示的化合物的至少一種:
A1 A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式1所示的鋰鹽化合物的使用量占電解液總質量的0.5-2wt%。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式1所示的鋰鹽化合物的使用量占電解液總質量的0.5-1wt%。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式2所示的咪唑羧酸酯類化合物為B1和B2所示的化合物的至少一種:
B1 B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式2所示的咪唑羧酸酯類化合物的使用量占電解液總質量的0.1-5wt%。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式2所示的咪唑羧酸酯類化合物的使用量占電解液總質量的0.5-2wt%。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二氟磷酸鋰的使用量占電解液總質量的0.1-2wt%。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二氟磷酸鋰的使用量占電解液總質量的0.1-1wt%。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有機溶劑包括丙酸正丙酯和如下有機溶劑中的至少一種:碳酸乙烯酯、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酯、乙酸丙酯、乙酸正丁酯、丙酸乙酯。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丙酸正丙酯的使用量占有機溶劑總質量的10-60wt%。
12.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的鋰鹽選自六氟磷酸鋰、高氯酸鋰、雙氟磺酰亞胺鋰、四氟硼酸鋰、雙三氟甲烷磺酰亞胺鋰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
13.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電解液中還包括其他腈類化合物、含硫化合物和碳酸酯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多種。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的其他腈類化合物為丁二腈、戊二腈、己二腈、庚二腈、辛二腈、甘油三腈、乙氧基五氟磷腈、1,3,6-己烷三腈中的一種或多種;和/或,
所述的含硫化合物為1,3-丙烷磺酸內酯、1,3-丙烯磺酸內酯、硫酸乙烯酯、硫酸亞乙烯酯中的一種或多種;和/或,
所述的碳酸酯化合物為碳酸亞乙酯、氟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乙烯亞乙酯中的一種或多種。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鋰離子電池,其中,所述的其他腈類化合物、含硫化合物和/或碳酸酯化合物的使用量占電解液總質量的0-20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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