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64611.8 | 申請日: | 2020-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779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劉燕;王家偉;黃開春;鄒淼淼;陳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32 | 分類號: | H04R1/32;H04W4/40 |
| 代理公司: | 武漢智權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5 | 代理人: | 唐勇 |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武***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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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實現 汽車 隱私 通話 功能 裝置 | ||
1.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傳聲件(1),其用于接收電信號并將該電信號轉化為聲音信號后朝預設方向發射;
驅動組件(2),其包括定位件(20)和驅動件(21),所述定位件(20)用于監測駕駛員的耳朵所在的位置并生成圖像信號,所述驅動件(21)一端用于與汽車相連,另一端與所述傳聲件(1)相連并用于驅動所述傳聲件(1)在預設范圍內轉動;
控制組件(3),其分別與所述定位件(20)和驅動件(21)相連,所述控制組件(3)用于接收所述定位件(20)生成的圖像信號,并根據接收的該圖像信號控制所述驅動件(21)驅動所述傳聲件(1)在預設范圍內轉動,以使所述傳聲件(1)將所述聲音信號朝預設方向發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20)為攝像頭,所述定位件(20)設于所述傳聲件(1)的中心處,且所述定位件(20)的鏡頭中心線與所述傳聲件(1)的聲波發射中心線重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聲件(1)上還設有防塵罩(10),所述防塵罩(10)設于所述定位件(20)的上方,所述防塵罩(10)上設有一通孔,且所述通孔的位置與所述定位件(20)的位置對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件(3)包括:
圖像接收模塊(30),其用于接收所述定位件(20)生成的圖像信號;
圖像處理模塊(31),其用于接收所述圖像接收模塊(30)傳輸的圖像信號,并分析該圖像信號后控制所述驅動件(21)驅動所述傳聲件(1)在預設范圍內轉動,以使所述傳聲件(1)將所述聲音信號朝預設方向發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范圍為所述傳聲件(1)沿垂直方向上下分別旋轉60°,以及沿水平方向左右分別旋轉6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聲件(1)為指向性揚聲器。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21)為電子轉向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聲件(1)和驅動件(21)之間通過卡扣或螺栓連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20)與圖像接收模塊(30)之間通過LVDS線束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汽車隱私通話功能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21)的底部設有卡扣或螺栓用于與汽車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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