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示范聲音通過空氣傳播的教學儀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64351.4 | 申請日: | 2020-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4562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2 |
| 發明(設計)人: | 陳家才;陳偉進;賀國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迪技術創新私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B23/14 | 分類號: | G09B2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鑄成律師事務所 11313 | 代理人: | 王一;包莉莉 |
| 地址: | 新加坡***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示范 聲音 通過 空氣 傳播 教學 儀器 | ||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示范聲音通過空氣傳播的教學儀器,包括:殼體,殼體內限定有密閉腔;抽氣裝置,抽氣裝置與密閉腔連通,用于將密閉腔內的空氣抽出以使密閉腔形成真空狀態;發聲裝置,發聲裝置設于密閉腔內;聲音傳感器,聲音傳感器設于密閉腔內,且與發聲裝置間隔設置,聲音傳感器根據采集到的聲音生成相應的電信號。根據本申請實施例的教學儀器,通過將發聲裝置和聲音傳感器設置在密閉腔內,可以排除殼體對實驗結果的干擾,實驗過程更為嚴謹和科學。再者,通過采用聲音傳感器來取代人耳對聲音音量的大小進行判斷,對音量的觀測結果可以進行量化,排除了人耳的主觀因素的干擾,實驗數據更為客觀精準。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教學用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示范聲音通過空氣傳播的教學儀器。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提出一種用于示范聲音通過空氣傳播的教學設備。該教學設備的實驗原理源自于德國物理學家格里克于1650年為探索真空現象所發明的實驗設置。但是該教學設備無法具體地量化實驗數據,導致實驗數據不夠客觀精準,并且在實驗變量的控制上存在缺陷,從而導致實驗結果缺乏科學性和嚴謹性。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示范聲音通過空氣傳播的教學儀器,以解決或緩解現有技術中的一項或更多項技術問題。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示范聲音通過空氣傳播的教學儀器,包括:殼體,殼體內限定有密閉腔;抽氣裝置,抽氣裝置與密閉腔連通,用于將密閉腔內的空氣抽出以使密閉腔形成真空狀態;發聲裝置,發聲裝置設于密閉腔內;聲音傳感器,聲音傳感器設于密閉腔內,且與發聲裝置間隔設置,聲音傳感器根據采集到的聲音生成相應的電信號。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該教學儀器還包括:數據采集器,數據采集器設于殼體的外部且與聲音傳感器電連接,數據采集器接收電信號并用于電連接外部的顯示設備。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殼體包括:罩體,罩體的底部設有開口;底座,發聲裝置與聲音傳感器安裝于底座的上表面,罩體可拆卸地安裝于底座的上表面,底座的上表面適于密封開口,以限定出密閉腔。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罩體與底座的上表面之間設有密封墊。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底座的上表面設有減振墊,發聲裝置支撐于減振墊。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聲音傳感器包括用于傳輸電信號的線纜,底座設有安裝孔,安裝孔在底座的厚度方向上貫穿底座,線纜穿過安裝孔由密閉腔伸出。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罩體的頂部設有與密閉腔連通的抽氣口,抽氣裝置通過抽氣口與密閉腔連通。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罩體采用透明材料制成。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發聲裝置為蜂鳴器。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抽氣裝置包括本體和拉桿,本體內限定有氣腔,拉桿伸入氣腔且相對氣腔可滑動,以改變氣腔的容積。
本申請實施例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將發聲裝置和聲音傳感器設置在密閉腔內,可以排除殼體對實驗結果的干擾,實驗過程更為嚴謹和科學。再者,通過采用聲音傳感器來取代人耳對聲音音量的大小進行判斷,對音量的觀測結果可以進行量化,排除了人耳的主觀因素的干擾,實驗數據更為客觀精準。
上述概述僅僅是為了說明書的目的,并不意圖以任何方式進行限制。除上述描述的示意性的方面、實施方式和特征之外,通過參考附圖和以下的詳細描述,本申請進一步的方面、實施方式和特征將會是容易明白的。
附圖說明
在附圖中,除非另外規定,否則貫穿多個附圖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件或元素。這些附圖不一定是按照比例繪制的。應該理解,這些附圖僅描繪了根據本申請公開的一些實施方式,而不應將其視為是對本申請范圍的限制。
圖1示出現有技術中的一種教學儀器的結構示意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艾迪技術創新私人有限公司,未經艾迪技術創新私人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064351.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