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剎車燈及剎車燈顯示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60457.7 | 申請日: | 2020-0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8644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欣頤;徐穎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欣頤 |
| 主分類號: | B60Q1/44 | 分類號: | B60Q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麥寶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733 | 代理人: | 趙艷紅 |
| 地址: | 100191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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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剎車燈 顯示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剎車燈,同時點亮的第一發光元件和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具有固定的第一亮度,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具有可變的第二亮度,其中,所述第一亮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亮度;所述第二亮度基于剎車踏板的變化而變化。基于本發明提供的剎車燈,后方車輛可以根據剎車燈中第二發光元件的亮度變化以及第二發光元件與第一發光元件之間的亮度差,直觀了解前方車輛的剎車狀態以及剎車程度,提高行車安全性和乘坐舒適性。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車輛燈具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車輛尾部的剎車燈。
背景技術
司機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會根據前方車輛的剎車燈以及視線可及的周圍情況,綜合判斷是否需要踩踏剎車踏板,以及施加多少踩踏力度以控制剎車踏板的踩踏深度,從而保持車輛的正常行駛和保證交通安全。
因此,前方車輛的剎車燈對于道路安全至關重要。
尤其是,當行駛在越野車、公交車、大巴車這些身材又高又寬的車輛后面時,更是因為無法看到在這類車前面車輛的高位剎車燈,也很難觀察到周圍的情況,僅能根據剎車燈判斷交通狀況。當這類大型車輛剎車時,只能憑感覺判斷這類車輛的剎車程度,很容易在這類車輛急剎車時,發生追尾事故;同時,駕駛員還可能因為無法判斷這些車輛前面的交通狀況,而突然剎車踩踏到最深,導致車內人員的不適。
發明內容
(一)發明目的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剎車燈,通過該剎車燈,能正確的給后方車輛剎車程度的提示,提高行車安全性,降低追尾事故率。
(二)技術方案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剎車燈,包括:同時點亮的第一發光元件和第二發光元件;所述第一發光元件具有固定的第一亮度,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具有可變的第二亮度,其中,所述第二亮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亮度;所述第二亮度基于剎車踏板的變化而變化。
本發明中,由于設置了第一亮度的第一發光元件1和可變亮度的第二發光元件,以第一亮度為參照的最大亮度,即最大剎車量,后方車輛司機可以根據第二亮度的變化,以及第二亮度與固定的第一亮度之間的亮度差異,直觀的確定車輛的剎車程度,以合理的控制后方車輛的行駛,提高了交通安全性,降低了追尾事故的發生率。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發光元件所占的所述剎車燈的面積比例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發光元件所占的面積比例。
設置亮度可變的第二發光元件具有較大的面積,保證在高速行駛過程中的剎車提示作用更加醒目,進一步提高了行車安全性。
進一步的,所述剎車燈還包括與所述第一發光元件、所述第二發光元件同時點亮的第三發光元件,所述第三發光元件的第三亮度與汽車尾燈的亮度相同,所述第三亮度小于所述第二亮度的起始亮度。
增設了與尾燈相同亮度的第三發光元件,從而最高亮度即第一亮度的第一發光元件、最低亮度即第三亮度的第三發光元件以及可變亮度的第二發光元件同時點亮,這樣第二亮度的變化對比更明確,使得后方車輛駕駛人更容易的獲取車輛的剎車信息,提高行車安全性。同時,因為第三發光元件的亮度與尾燈相同,第二發光元件的亮度大于尾燈亮度,夜間行車時也能保證剎車燈的突出顯示。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亮度基于剎車踏板的變化而變化,包括:第二亮度基于所述剎車踏板的踩踏速度變化而變化。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亮度的變化速度與所述剎車踏板的踩踏速度成正比。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亮度基于剎車踏板的變化而變化,包括:所述第二亮度基于所述剎車踏板的踩踏深度而變化。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亮度基于所述剎車踏板的踩踏深度的變化而連續變化,或,所述第二亮度基于所述剎車踏板的所述踩踏深度所在的深度范圍區間逐級變化。
另一方面,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剎車燈顯示方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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