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適用于超高層建筑的固移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及其設計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57523.5 | 申請日: | 2020-0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5095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5 |
| 發明(設計)人: | 張和平;徐學軍;程旭東;何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 主分類號: | A62C31/12 | 分類號: | A62C31/12;A62C37/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迪生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1 | 代理人: | 楊學明 |
| 地址: | 230026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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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適用于 超高層建筑 結合 壓縮空氣 泡沫 滅火 系統 及其 設計 方法 | ||
1.一種適用于超高層建筑的固移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式壓縮空氣泡沫滅火模塊、壓縮空氣泡沫系統專用結合器和壓縮空氣泡沫專用輸送立管,其中,固定式壓縮空氣泡沫滅火模塊布置在超高層建筑頂層、設備層、避難層,此模塊向下或向上提供壓縮空氣泡沫,針對火災發生在建筑高度超過壓縮空氣泡沫有效輸送高度的樓層;壓縮空氣泡沫系統專用結合器設置在首層室外,針對火災發生在建筑高度不超過其有效輸送高度的樓層,壓縮空氣泡沫城市主戰車通過專用結合器垂直向上輸送壓縮空氣泡沫至起火樓層;一根垂直到頂的壓縮空氣泡沫專用輸送立管設置在該超高層建筑,該滅火系統采用超高層建筑內專用消防用電提供動力,保證在建筑發生火災時,該滅火系統能夠不受其它電源斷電干擾工作,并配置柴油發電機作為備用電源,確保在所有電力系統全部損壞的情況下,該滅火系統還能夠持續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高層建筑的固移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保證滅火的壓縮空氣泡沫的有效輸送高度為230m,考慮一定的安全余量,以200m為一個分區,當建筑高度每增加200m,增設一個固定式壓縮空氣泡沫產生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高層建筑的固移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用于儲存消防用水,通過水管為壓縮空氣泡沫發生裝置提供水源,按1小時的泡沫持續噴射泡沫進行設計,泡沫原液儲箱通過泡沫管為壓縮空氣泡沫發生裝置提供泡沫原液,同樣按1小時的泡沫持續噴射泡沫進行設計,泡沫發生裝置可采用市場上現有的滿足滅火流量要求的壓縮空氣泡沫系統產生裝置即可。
4.一種適用于超高層建筑的固移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在超高層建筑頂層設備層、避難層布置固定式壓縮空氣泡沫滅火模塊,此模塊向下或向上提供壓縮空氣泡沫,針對火災發生在建筑高度超過壓縮空氣泡沫有效輸送高度的樓層;
2)在首層室外設置壓縮空氣泡沫系統專用結合器,針對火災發生在建筑高度不超過其有效輸送高度的樓層,壓縮空氣泡沫城市主戰車通過專用結合器垂直向上輸送壓縮空氣泡沫至起火樓層;
3)在該超高層建筑設置一根垂直到頂的壓縮空氣泡沫專用輸送立管,該滅火系統采用超高層建筑內專用消防用電提供動力,保證在建筑發生火災時,該滅火系統能夠不受其它電源斷電干擾工作,并配置柴油發電機作為備用電源,確保在所有電力系統全部損壞的情況下,該滅火系統還能夠持續工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高層建筑的固移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保證滅火的壓縮空氣泡沫的有效輸送高度為230m,考慮一定的安全余量,以200m為一個分區,當建筑高度每增加200m,增設一個固定式壓縮空氣泡沫產生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適用于超高層建筑的固移結合壓縮空氣泡沫滅火系統設計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用于儲存消防用水,通過水管為壓縮空氣泡沫發生裝置提供水源,按1小時的泡沫持續噴射泡沫進行設計,泡沫原液儲箱通過泡沫管為壓縮空氣泡沫發生裝置提供泡沫原液,同樣按1小時的泡沫持續噴射泡沫進行設計,泡沫發生裝置可采用市場上現有的滿足滅火流量要求的壓縮空氣泡沫系統產生裝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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