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子發票的開具方法、裝置及計算機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41885.5 | 申請日: | 2020-0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9214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6 |
| 發明(設計)人: | 蔣洋建;楊程成;劉建洋;史凱麗;袁金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寧云計算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4 | 分類號: | G06Q30/04;G06F40/166;G06F9/5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萬慧達律師事務所 11111 | 代理人: | 段曉玲 |
| 地址: | 210000 江蘇省南***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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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子 發票 開具 方法 裝置 計算機系統 | ||
本申請公開了一種電子發票的開具方法、裝置及計算機系統,其中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發票報文并保存在數據表中,所述發票報文包含用于識別訂單的識別碼及對應的店鋪;從所述數據表提取發票報文;根據識別碼與訂單的對應關系,獲取所述識別碼對應的訂單;對提取的所述發票報文及所述訂單進行整合,生成電子發票;將所述電子發票發送給所述對應的店鋪,通過接收發票報文,并對發票報文及訂單數據進行整合生成了電子發票,實現了對電子發票的自動開具。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子發票的開具方法、裝置及計算機系統。
背景技術
電子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中,開具、收取的以電子方式存儲的收付款憑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公告,電子發票為真實有效的合法發票,與傳統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為用戶報銷、維權、保修的有效憑據。相比紙質發票,電子發票具有無紙化、低能耗、易保存、易查詢等優點。對于受票方而言,電子發票可長期保存,且可隨時通過互聯網查詢、下載和驗證。
對于電商平臺而言,如果需要開具紙質發票,則需向稅務機關先申請開票,再將發票進行打印,然后寄送給消費者,不但費時費力,在配送過程中還會出現丟票、漏票等情況,增加了電商平臺的運營成本。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子發票的開具方法、裝置及計算機系統,以實現電子發票的自動開具。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第一方面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子發票的開具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發票報文并保存在數據表中,所述發票報文包含用于識別訂單的識別碼及對應的店鋪;
從所述數據表提取發票報文;
根據識別碼與訂單的對應關系,獲取所述識別碼對應的訂單;
對提取的所述發票報文及所述訂單進行整合,生成電子發票;
將所述電子發票發送給所述對應的店鋪。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從所述數據表提取發票報文包括:
按照預設的分頁參數,對所述數據表進行分頁,獲得所述數據表的分頁結果,所述分頁結果包含所述數據表的所有分頁;
按照第一預設時間周期,定時將所述分頁按照預設的分配規則分配給第一預設線程,所述第一預設線程用于根據識別碼與訂單的對應關系,獲取所述識別碼對應的訂單,對被分配的所述發票報文及所述訂單進行整合,生成電子發票。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將所述電子發票發送給所述對應的店鋪包括:
將所述電子發票存入待上傳發票表;
按照第二預設時間周期,定時將所述待上傳發票表中存儲的所述電子發票分配給第二預設線程;
根據對應的時間片參數,為所述第二預設線程分配時間片;
所述第二預設線程在分配的所述時間片內將分配的所述電子發票發送給所述對應的店鋪并在發送成功后從所述待上傳發票表中刪除分配的所述電子發票。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預設線程在分配的所述時間片內將分配的所述電子發票發送給所述對應的店鋪包括:
所述第二預設線程使用所述對應的店鋪的預設接口將分配的所述電子發票發送給所述對應的店鋪。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發票報文還包含目標地址,所述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電子發票及所述目標地址發送給所述對應的店鋪,以便所述店鋪將所述電子發票保存至所述目標地址。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發票修改請求,所述請求包含發票報文及請求的目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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