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無線通信的可互換的護身符消息傳送可穿戴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35984.2 | 申請日: | 2014-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1200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17 |
| 發明(設計)人: | A·麥吉 | 申請(專利權)人: | 英特爾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4C5/00 | 分類號: | A44C5/00;H04Q9/00;H04W4/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李煒;黃嵩泉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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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無線通信 互換 護身符 消息 傳送 穿戴 電子設備 | ||
1.一種第一可穿戴電子設備,包括:
發光二極管;
振動設備或音頻輸出設備中的至少一個;
觸摸輸入設備;
無線通信電路,用于:
建立與第二可穿戴設備的無線連接;
將第一消息發送到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所述第一消息指示與所述觸摸輸入設備的第一交互;以及
從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接收第二消息;
至少一個處理器,用于執行以下至少一個步驟:
按照表示所述第二消息的模式點亮所述發光二極管;以及
按照表示所述第二消息的所述模式激活所述振動設備或所述音頻輸出設備中的至少一個;
第一電路,用于使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與所述發光二極管、所述振動設備或所述音頻輸出設備中的所述至少一個、所述觸摸輸入設備和所述無線通信電路通信地耦合;以及
護身符,所述護身符限定至少部分地包含所述第一電路的空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可穿戴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無線通信電路用于將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配對到包括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的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可穿戴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無線通信電路是藍牙設備,并且所述藍牙設備用于將所述第一可穿戴設備與所述第二可穿戴設備配對。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可穿戴電子設備,進一步包括手鐲。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可穿戴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護身符是第一護身符,并且所述第一護身符是能夠與第二護身符互換的。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可穿戴電子設備,其中,所述模式與同所述觸摸輸入設備的交互的組合相對應。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可穿戴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用于選擇性地激活所述振動設備或所述音頻輸出設備中的所述至少一個,以生成表示所述模式的振動輸出或音頻輸出中的至少一者。
8.一種被包含在護身符手鐲中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所述計算機可讀介質包括指令,所述指令當被執行時使所述護身符手鐲的至少一個處理器至少執行以下步驟:
建立至可穿戴設備的無線連接;
將第一消息發送到所述可穿戴設備,所述第一消息指示與所述護身符手鐲的觸摸輸入設備的第一交互;
按照表示來自所述可穿戴設備的第二消息的模式激活所述護身符手鐲的發光二極管、振動設備或音頻輸出設備中的至少一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行時使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將所述護身符手鐲配對到包括所述可穿戴設備的組。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行時使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經由藍牙設備將所述護身符手鐲與第二可穿戴設備配對。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中,所述護身符手鐲包括手鐲。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中,所述護身符手鐲包括第一護身符,所述第一護身符至少部分地包含所述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和所述發光二極管,并且所述第一護身符是能夠與第二護身符互換的。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中,所述模式與同所述可穿戴設備的觸摸輸入設備的交互的組合相對應。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非暫態計算機可讀介質,其中,所述指令當被執行時使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選擇性地激活所述振動設備或所述音頻輸出設備中的所述至少一個,以生成表示所述模式的振動輸出或音頻輸出中的至少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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