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的數字法幣管理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29556.9 | 申請日: | 2020-0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8841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李立中;李知旃 | 申請(專利權)人: | 立旃(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02;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億騰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09 | 代理人: | 陳霽 |
| 地址: | 200540 上海市金***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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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區塊 數字 法幣 管理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字法幣管理方法,應用于區塊鏈網絡的第一節點,所述第一節點由中央銀行托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從區塊鏈中獲取第一用戶在進行數字法幣托管業務時,調用第一智能合約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含第一交易參數,所述第一交易參數至少包含權益信息、商業銀行的銀行賬戶和所述第一用戶的第一用戶賬戶,所述第一智能合約由所述第一節點發布,所述第一智能合約至少包含,用于接收滿足第一預設條件的所述第一交易參數的智能合約代碼;
根據所述第一交易中包含的所述商業銀行賬戶調用第二智能合約,所述第二智能合約由所述區塊鏈網絡的第二節點發布,所述第二節點由所述商業銀行托管,所述第二智能合約至少包含,用于接收所述權益信息并在所述權益信息滿足第二預設條件時執行第一預定事務的智能合約代碼,所述第一預定事務至少包含根據所述權益信息和第一用戶賬戶持有的數字法幣,為所述第一用戶賬戶和所述商業銀行分配數字法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權益信息包括,起始時間點、權益周期的單位時長和收益率;
所述第一預定事務具體包含:根據所述起始時間點和所述單位時長,將所述第一用戶賬戶在當前權益周期內持有數字法幣的最小數量確定為實際持有數量,并確定所述實際持有數量相對于前一個權益周期所發生的變化量;根據所述實際持有數量和所述收益率為所述第一用戶賬戶增加第一數量的數字法幣,以及根據所述變化量和所述第一數量,為所述銀行賬戶增加第二數量的數字法幣。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法還包括:
從區塊鏈中獲取第二用戶在進行數字法幣借貸業務時,調用第三智能合約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包含第二交易參數,所述第二交易參數包含借貸信息、所述商業銀行賬戶和所述第二用戶的第二用戶賬戶,所述第三智能合約由所述第一節點發布,所述第三智能合約至少包含,用于接收滿足第三預設條件的所述第二交易參數的智能合約代碼;
根據所述第二交易中包含的所述商業銀行賬戶調用第四智能合約,所述第四智能合約由所述第二節點發布,所述第四智能合約至少包含,用于接收所述借貸信息并在所述借貸信息滿足第四預設條件時執行第二預定事務的智能合約代碼,所述第二預定事務至少包含,根據所述借貸信息為所述銀行賬戶減少第三數量的數字法幣、為所述第二用戶賬戶增加第四數量的數字法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借貸信息包括借貸數量、借貸時間和借貸利率;
所述第三數量相同于所述借貸數量;
所述第二預定事務具體包含:根據所述借貸數量、借貸時間和借貸數量確定扣除數量,并根據所述借貸數量和所述扣除數量確定第四數量,為所述第二用戶賬戶增加所述第四數量的數字法幣。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預設條件包含所述借貸利率的第一取值范圍;
所述第四預設條件包含所述借貸利率的第二取值范圍,所述第二取值范圍包含在所述第一取值范圍中。
6.一種基于區塊鏈的數字法幣管理裝置,應用于區塊鏈網絡的第一節點,所述第一節點由中央銀行托管,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從區塊鏈中獲取第一用戶在進行數字法幣托管業務時,調用第一智能合約的第一交易,所述第一交易包含第一交易參數,所述第一交易參數至少包含權益信息、商業銀行的銀行賬戶和所述第一用戶的第一用戶賬戶,所述第一智能合約由所述第一節點發布,所述第一智能合約至少包含,用于接收滿足第一預設條件的所述第一交易參數的智能合約代碼;
合約調用單元,用于根據所述第一交易中包含的所述商業銀行賬戶調用第二智能合約,所述第二智能合約由所述區塊鏈網絡的第二節點發布,所述第二節點由所述商業銀行托管,所述第二智能合約至少包含,用于接收所述權益信息并在所述權益信息滿足第二預設條件時執行第一預定事務的智能合約代碼,所述第一預定事務至少包含根據所述權益信息和第一用戶賬戶持有的數字法幣,為所述第一用戶賬戶和所述商業銀行分配數字法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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