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跨區塊鏈的通證轉移方法、裝置及硬件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24970.0 | 申請日: | 2020-01-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83110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07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金農企業管理咨詢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01700 天津市武清區京津科技谷產***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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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跨區 轉移 方法 裝置 硬件 設備 | ||
1.一種跨區塊鏈的通證轉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通證轉移中心,所述通證轉移中心對應多個區塊鏈系統,每個所述區塊鏈系統均可與所述通證轉移中心建立連接,所述方法包括:
當接收到第一區塊鏈系統中第一交易方發送的觸發執行智能合約請求后,從所述智能合約請求中獲取與所述第一交易方對應的第二交易方,并確定所述第二交易方所隸屬的第二區塊鏈系統;
獲取所述第一交易方和所述第二交易方分別對應的CA數字證書;并驗證所述第一交易方和所述第二交易方分別對應的CA數字證書是否得到認證;
若所述第一交易方和所述第二交易方分別對應的CA數字證書得到認證,則根據所述第一交易方對應的發送地址,所述第二交易方對應的接收地址以及所述智能合約請求生成交易信息,并將所述交易信息發送給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的第二交易方,以使得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的第二交易方根據所述交易信息確認是否與所述第一交易方建立連接;
若接收到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的第二交易方對所述交易信息的確認,則建立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與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的連接通道;
從所述智能合約請求中獲取智能合約,并根據所述智能合約提取當前通證及對應的通證標識;
根據所述通證標識查詢是否存在與所述當前通證相關聯的在先通證,所述在先通證是在所述當前通證之前已被授權的通證,所述當前通證和所述在先通證對應同一個所述通證標識;
若存在與所述當前通證相關聯的在先通證,則確認所述當前通證有效,并通過所述連接通道將所述當前通證發送給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的第二交易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區塊鏈的通證轉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通證標識查詢是否存在與所述當前通證相關聯的在先通證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不存在與所述當前通證相關聯的在先通證,則將所述當前通證發送給受信服務提供商和通證的發行方中的至少一個,以使得所述受信服務提供商和通證的發行方對所述當前通證進行授權;
通過所述連接通道將已經授權的當前通證發送給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的第二交易方。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跨區塊鏈的通證轉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確定所述第一交易方和所述第二交易方分別對應的CA數字證書得到認證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本地預置可通信表中是否存在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中第一交易方與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第二交易方的對應關系,所述預置可通信表中存儲可跨區塊鏈通信的至少兩個交易方的對應關系;
若存在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中第一交易方與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第二交易方的對應關系,則直接建立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與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的連接通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跨區塊鏈的通證轉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接收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中第一交易方與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第二交易方發送的通信請求;所述通信請求中包括需要進行通信的交易方;
若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中第一交易方發送的通信請求中需要進行通信的交易方為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第二交易方,且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第二交易方發送的通信請求中需要進行通信的交易方為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中第一交易方,則將所述第一區塊鏈系統中第一交易方與所述第二區塊鏈系統中第二交易方的對應關系存儲到所述預置可通信表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跨區塊鏈的通證轉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所述第一交易方和所述第二交易方分別對應的CA數字證書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交易方和所述第二交易方分別向權威機構服務器發送CA數字證書獲取請求,所述CA數字證書獲取請求中包含用戶身份信息,以使所述權威機構服務器根據所述用戶身份信息對用戶進行KYC審核;
所述第一交易方和所述第二交易方接收所述權威機構服務器發送的CA數字證書,所述CA數字證書中包括用戶身份信息,所述CA數字證書是經過KYC審核通過的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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