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22813.6 | 申請日: | 2020-0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7219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4-28 |
| 發明(設計)人: | 徐虹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通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8 | 分類號: | C02F9/08 |
| 代理公司: | 廈門致群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24 | 代理人: | 劉兆慶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廈門***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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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發光 污水處理 裝置 | ||
1.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凈化池(1)、多個降解主體(2)和設置于所述降解主體(2)內的光源組件(3);所述凈化池(1)下端設置有進水口(10),凈化池(1)上端設置有出水口(11);所述凈化池(1)底部設置有發射線圈(12);所述發射線圈(12)與一外部電源(4)電連接,通過外部電源(4)給發射線圈(12)提供交流電;所述降解主體(2)包括可透過紫外光的包覆層(20)和固定于所述包覆層(20)表面的光觸媒(21);所述光源組件(3)包括用于提供紫外輻射的照射燈(30)和接收線圈(31);所述接收線圈(31)與照射燈(30)電連接,通過發射線圈(12)激發接收線圈(31)產生電流給照射燈(30)提供電能;所述降解主體(2)鋪設于所述凈化池(1)底部,通過光觸媒(21)吸收照射燈(30)輻射出的光能降解水中的污染物。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線圈(31)與照射燈(30)之間設置有蓄電池(32);所述蓄電池(32)與接收線圈(31)電連接,通過接收線圈(31)給蓄電池(32)充電;所述照射燈(30)與蓄電池(32)電連接,通過蓄電池(32)給照射燈(30)供電。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32)與接收線圈(31)之間設置有用于保護蓄電池(32)的充放電控制器(33)。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降解主體(2)從上到下依次分為三層,中間層的降解主體(2)內設置有中繼線圈(34);所述中繼線圈(34)與蓄電池(32)電連接;所述中繼線圈(34)與蓄電池(32)間設置有逆變器(35),通過蓄電池(32)給中繼線圈(34)供電激發上層的降解主體(2)內的接收線圈(31)產生電流。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射燈(30)為可發出紫外光的UV燈珠或UV模組。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觸媒(21)為納米二氧化鈦顆粒。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覆層(20)為可透過紫外光的橡皮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水口(10)內固定有用于阻攔大徑級雜物的過濾網(13)。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內發光污水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降解主體(2)為球狀或者橢圓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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