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22326.X | 申請日: | 2020-0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5870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9 |
| 發明(設計)人: | 姚松林;謝赟;吳新野;黃海清;羅明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德拓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55 | 分類號: | G06F9/455;G06F11/36;G06F8/41 |
| 代理公司: | 上海灣谷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89 | 代理人: | 倪繼祖 |
| 地址: | 200233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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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代碼 持續 交付 方法 | ||
1.一種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使用容器安裝代碼持續交付過程中的各種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開發人員提交的代碼;
將所述代碼輸入編譯工具進行編譯,編譯處理后的所述代碼經過靜態掃描工具;
接收所述靜態掃描工具對所述代碼的第一執行結果;
根據第一執行結果判斷所述代碼是否可用于持續交付;
將可用于持續交付的代碼持續交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編譯處理后的所述代碼還經過單元測試工具或者行覆蓋率統計工具;
接收所述單元測試工具或所述行覆蓋率統計工具反饋的第二執行結果;當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由所述單元測試工具反饋時,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為所述單元測試工具對所述代碼的單元測試結果;當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由所述行覆蓋率統計工具反饋時,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為所述行覆蓋率統計工具對所述代碼所執行測試的行覆蓋率的統計結果;
根據所述第一執行結果和所述第二執行結果判斷所述代碼是否可用于持續交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編譯處理后的所述代碼或者滿足持續交付并部署后的代碼,經過自定義測試腳本或者系統測試,獲得第三執行結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系統測試分為功能測試和健壯性測試。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編譯處理后的所述代碼經過人工評審,獲得第四執行結果;
根據所述第一執行結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所述第三執行結果和第四執行結果,判斷所述代碼是否可用于持續交付。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編譯工具為Maven,所述靜態掃描工具為SonarQube;所述單元測試工具為Junit,所述行覆蓋率統計工具為Jacoco和Cobertura Coverage;所述人工評審使用Gerrit。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器為docker。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執行結果顯示靜態代碼規則指標,根據事先定義的閾值,如果代碼質量問題大于閾值判斷本次代碼不可用于持續交付,反之本次代碼可用于持續交付。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執行結果顯示單元測試工具或者行覆蓋率統計工具測試結果,根據是否存在致命性錯誤和嚴重錯誤,存在判斷本次代碼不可用于持續交付,反之本次代碼可用于持續交付。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代碼持續交付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三執行結果顯示自定義測試策略執行結果,根據測試命中的問題數量和事先定義的問題數量閾值,如果測試命中的問題數量大于閾值判斷本次代碼不可用于持續交付,反之本次代碼可用于持續交付;
第四執行結果顯示審查人員對于本次代碼的代碼復查,如果審查人員認為本次代碼的邏輯或者代碼編寫規范不符合標準,則不可用于持續交付,反之,可用于持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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