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綜合管廊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12241.3 | 申請日: | 2020-0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3986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2 |
| 發明(設計)人: | 解豐波;李林林;張遠東;孫菁;戴永興;別旭峰;蔣卓;劉從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地鐵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2D19/06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龐學哲 |
| 地址: | 51001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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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綜合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綜合管廊,包括管廊;入廊水管,設在所述管廊中,并沿所述管廊鋪設;集水坑,設在所述管廊的低洼位置;第一排水機構,包括第一排水泵,用于將所述集水坑中的水送至管廊外;第二排水機構,包括第二排水泵,所述第二排水泵在所述管廊的低洼位置與所述入廊水管相連接,用于將所述入廊水管中的水送至所述管廊外。其采用管廊底板下集水坑排水與管廊內地面排水相結合的形式,有效的解決了傳統只設地下集水坑進行排水水泵流量大選型困難、集水坑尺寸大、施工難度大等缺點,有效的降低施工風險、減少了集水坑施工對管廊結構安全影響,同時又能保證管廊排水滿足要求,且大大節省工程造價,有效縮短了工期。
技術領域
本發明用于管廊排水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綜合管廊。
背景技術
綜合管廊作為一種現代化、集約化的城市基礎設施,將兩種或兩種以上市政管線集中設置于一個地下空間中,同時設置檢修、吊裝、通風、消防、排水、照明、監控等附屬系統,相對于傳統的敷設方式,有著消除城市拉鏈路、保證城市“生命線”安全運營、有效利用地下空間、改善城市建設環境、市政管線集中信息化管理等諸多優越性,是市政管線敷設發展的趨勢。
綜合管廊按照施工方法的不同,可以分為兩類:明挖法施工的管廊和非開挖式施工的管廊,其中明挖法適合于施工作業面大、施工條件好的新建、改建道路以及新建產業園區、開發區等管廊的施工,非開挖式施工主要指采用盾構、頂管、礦山法等施工,適合于老城區、交通繁忙的主干道、以及需要穿越鐵路、高速公路、江河等不適合采用明挖施工的管廊。
在管廊區間為V型坡時,需要在區間最低點設置廢水泵房,用來排除結構滲漏水、沖洗水以及入廊水管(自來水管、中水管、排水管等)的檢修放空排水,考慮入廊水管的檢修放空排水后,水泵的流量大,廢水泵房集水坑的尺寸大?,F有技術中,廢水泵房一般在管廊區間施工完成后,再在區間的最低點采用暗挖法進行廢水泵房施工,形成一個大的集水坑?,F有技術存在以下不足:
1、現有技術區間廢水泵房集水坑尺寸太大。
2、集水坑需要在管廊區間內暗挖施工,開挖和土石方運輸都很困難,施工難度大。
3、集水坑施工時需要在管廊本體下方進行大面積開挖,對管廊結構安全影響大,工程風險很大。
4、工程造價高,不經濟。
5、水泵單泵容量大,尺寸大,運輸和安裝都很困難。
6、單泵流量大,揚程高,電機功率大,水泵選型困難,對配電設施要求高。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提供一種綜合管廊,其采用管廊底板下集水坑排水與管廊內地面排水相結合的形式,有效的解決了傳統只設地下集水坑進行排水水泵流量大選型困難、集水坑尺寸大、施工難度大等缺點,有效的降低施工風險、減少了集水坑施工對管廊結構安全影響,同時又能保證管廊排水滿足要求,且大大節省工程造價,有效縮短了工期。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綜合管廊,包括
管廊;
入廊水管,設在所述管廊中,并沿所述管廊鋪設;
集水坑,設在所述管廊的低洼位置;
第一排水機構,包括第一排水泵,用于將所述集水坑中的水送至管廊外;
第二排水機構,包括第二排水泵,所述第二排水泵在所述管廊的低洼位置與所述入廊水管相連接,用于將所述入廊水管中的水送至所述管廊外。
結合上述實現方式,在某些實現方式中,所述管廊中設有隔板,所述隔板將所述管廊分隔為管廊水艙和管廊電力艙,所述管廊水艙位于所述管廊電力艙的下方,所述入廊水管設在所述管廊水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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