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電路、電子控制器及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11154.6 | 申請日: | 2020-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75445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19 |
| 發明(設計)人: | 曹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R19/165 | 分類號: | G01R19/165;G01R19/17 |
| 代理公司: | 深圳眾鼎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詹建新 |
| 地址: | 510030 廣東省廣州市越***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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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壓 器件 保護 方法 電路 電子 控制器 存儲 介質 | ||
1.一種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實時采集的實測紋波電壓,基于所述實測紋波電壓確定是否發生紋波電壓震蕩;
若發生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則獲取當前上電期間對應的震蕩故障次數;
基于所述當前上電期間對應的震蕩故障次數,確定所述紋波電壓震蕩是否為所述當前上電期間的首次紋波震蕩;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為所述當前上電期間的首次紋波震蕩,則執行紋波來源保護機制進行紋波保護;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不為所述當前上電期間的首次紋波震蕩,則執行震蕩次數保護機制進行紋波保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實測紋波電壓確定是否發生紋波電壓震蕩,包括:
統計預設采樣周期內,所述實測紋波電壓大于預設電壓閾值的紋波波動次數;
若所述紋波波動次數大于預設波動次數,則認定所述預設采樣周期內發生紋波電壓震蕩;
若所述紋波波動次數不大于預設波動次數,則認定所述預設采樣周期內未發生紋波電壓震蕩。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為所述當前上電期間的首次紋波震蕩,則執行紋波來源保護機制進行紋波保護,包括: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為所述當前上電期間的首次紋波震蕩,則進行高壓器件停機檢測,確定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
基于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執行與所述紋波震蕩來源相對應的紋波來源處理機制進行紋波保護。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進行高壓器件停機檢測,確定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包括:
控制所述高壓器件停止工作,判斷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在預設停機周期內是否消失;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在所述預設停機周期內消失,則確定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為高壓器件;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在所述預設停機周期內未消失,則確定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為整車震蕩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執行與所述紋波震蕩來源相對應的紋波來源處理機制進行紋波保護,包括: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為高壓器件,則控制所述高壓器件恢復工作,重復執行所述獲取實時采集的實測紋波電壓,基于所述實測紋波電壓確定是否發生波紋電壓震蕩;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對應的紋波震蕩來源為整車震蕩源,則控制所述高壓器件恢復工作,更新當前上電期間的震蕩故障次數,重復執行所述獲取實時采集的實測紋波電壓,基于所述實測紋波電壓確定是否發生波紋電壓震蕩。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高壓器件停止工作,判斷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在預設停機周期內是否消失,包括:
控制所述高壓器件停止工作,獲取預設停機周期內實時采集到的所述高壓器件的實測停機電壓;
基于所述高壓器件的實測停機電壓,獲取任意時刻與初始時刻的震蕩電壓壓差;
若所有任意時刻與初始時刻的震蕩電壓壓差均為0,則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在所述預設停機周期內消失;
若存在任意時刻與初始時刻的震蕩電壓壓差不為0,則所述紋波電壓震蕩在所述預設停機周期內未消失。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壓器件紋波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不為所述當前上電期間的首次紋波震蕩,則執行震蕩次數保護機制進行紋波保護,包括:
若所述紋波電壓震蕩不為所述當前上電期間的首次紋波震蕩,則更新當前上電期間的震蕩故障次數,判斷更新后的震蕩故障次數是否大于預設故障次數;
若更新后的震蕩故障次數大于預設次數閾值,則控制高壓器件停止工作,執行紋波保護提醒機制;
若更新后的震蕩故障次數不大于預設次數閾值,則重復執行所述獲取實時采集的實測紋波電壓,基于所述實測紋波電壓確定是否發生波紋電壓震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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